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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億國債首批資金落地 用在哪?怎麼用?
發佈時間 | 2023-12-19 14:13:05    

   一萬億國債首批資金落地 用在哪?怎麼用?一文解讀

  今年四季度中央財政增發1萬億元國債,專項用於支援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目前,第一批國債資金預算2379億元已經下達。

  2379億元 首批增發國債資金已下達

  總臺央視記者 王楠:這2379億元,主要分成了三部分,災後恢復重建、高標準農田建設和氣象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1075億元,用於支援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涉及京津冀等12個省市的1508個項目。算下來,平均一個項目能獲得7000多萬元。這些錢,一方面是幫助受災地區群眾重建美好家園,支援學校、醫院和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的災後恢復重建。另一方面是用於水庫除險加固、河道治理等工程,幫助地方更好應對極端天氣。

  第二塊資金1254億元,用於補助東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等高標準農田建設,支援了全國1336個縣新建、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以及修復災毀農田共5400萬畝。

  除去這兩塊,剩下的50億元,支援了45個氣象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進一步提升氣象監測能力等等。這些項目的資金,是不是全部都指望國家的錢?並不是。

  粵開證券研究院院長 中國稅務學會常務理事 羅志恒:以往中央財政資金下來,起的主要是“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要帶動地方投資。不過這次,為了減輕地方財政配套壓力,增發國債資金一次性提高了對地方的補助標準或補助比例,並加大了對東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的傾斜支援力度;並且明確地方出資部分主要由省級承擔,確保在辦成好事的同時,不增加地方財政壓力。

  各省級財政部門7天內要對資金分解下達

  錢有了,什麼時候能到項目呢?其實,國庫裏已經備足了資金,只要項目清單一確定,資金預算隨時可以安排下達,兩者同步進行、無縫銜接。當然從國庫到地方具體的項目,也不是説“立等可取”。

  從時間上來看,財政部要求省級財政部門在收到中央財政下達的項目預算後,原則上在7天內,要會商地方有關部門進行分解下達。

  舉個例子,比如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在資金撥付、使用上,是從中央財政直接到省級財政,再到市縣區,最後直接進入項目。在很短時間內,錢就能到位。總之,就是在各個部門的高效配合下,資金能夠及時進入建設環節。

  三手準備 保證海量資金安全透明使用

  財政部預算司司長 王建凡:為了這項工作加班加點,大家都覺得還是幹勁更足。因為這也是人民所期盼的,也是我們要去努力實踐的。

  為了保證海量資金安全,財政部已經做了“三手準備”。先是制定管理辦法,明確國債資金用途、資金分配和預算下達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同時,清單項目都要導入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實現穿透式監管。第三,就是財政部已經制定印發了增發國債資金監管方案,並且把增發國債資金監管作為財會監督的重要任務。對虛報冒領、騙取套取財政資金,違規搞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建設以及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等行為,從嚴從重查處問責。

  王建凡:錢看上去量是不少,但是全國需要用錢的地方也是比較多的,需求永遠大於我們實際供給的錢。我們在項目的選擇、資金的分配,包括資金使用每一個環節,我們都會掰細了揉碎了去監管。

  羅志恒:財政資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必須花出效果、花出效率,真正把財政資金用到補短板、強弱項、惠民生的項目上,是財政提質增效的應有之義。而這依賴於嚴格監管資金撥付和使用。在撥付上,這筆資金納入到直達機制,可以確保資金的全過程監控,能夠及時發現在資金使用效益上的問題;在使用過程中,可以發揮常態化監管,確保財政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避免擠佔挪用國債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來源:央視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盧橋輝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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