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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兩起地方政府濫用權力案,浙江有大圖謀
發佈時間 | 2023-12-12 09:08:36    

   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了兩起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對象分別是杭州建德市人民政府和嘉興南湖區人民政府。

  規範政府行政行為,從源頭上保障企業和群眾的合法權益,體現了依法治理的不斷進步,也是現代政府轉變施政觀念,力求高效有為的自我要求。

  兩起“反壟斷”案件,從中我們能讀出什麼?

  一

  兩起案件被立案調查的時間,都是今年9月27日。

  其中建德市人民政府的濫用行政權力行為發生在7年前。根據通報,2016年5月,建德市人民政府下發《建德市天然氣管理辦法》,強制要求進駐該市範圍內開展天然氣經營的企業,公司註冊地必須在建德。到被調查前,文件仍在執行。

  而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政府則在今年5月印發《南湖區支援建築業高品質發展的十項措施》,要求區級機關各部門、各鎮(街道)園區、各區屬國資公司,對部分政府投資項目,優先選擇區屬中小建築業企業建設或者承接。

  上述文件規定的項目包括:政府投資的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6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採購。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認為,這兩種行為排除、限制了具有相應資質的外地企業平等參與相關市場競爭,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立案調查後,相關當事人落實整改,及時廢止了原文件並在政府網站公佈,向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提交整改報告,全面開展自查自糾,並舉一反三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浙江的這種“反壟斷”舉措,為地方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措施敲響了警鐘——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這並不是浙江第一次開展“糾正”。查詢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網站,這樣的通報以往也有所見。

  就在今年5月,紹興新昌縣人民政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也在該網站公佈。

  事情發生在2020年5月,新昌縣人民政府印發《學校食堂大宗食品綜合配送招標及招生報名工作相關問題協調會紀要》,規定縣學校食堂大宗食品綜合配送公開招標按配送區域分Ⅰ、II類進行,其中Ⅰ類招標明確為縣域範圍內設有食品配送中心的本縣準入配送企業。

  被調查後,當事人召開了協調會議,決定不再執行原有關規定,終止原有合同,重新發佈招標公告。

  二

  近年來,我國市場監管部門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加強了反壟斷執法。

  壟斷行為,包括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同時,行政機關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那麼,哪些行為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以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評審標準或者不依法發佈資訊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經營者參加招標投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採取與本地經營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限制、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

  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更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關鍵。在浙江,針對“反壟斷”行為開展專項整治和交叉檢查,並通報典型案例、完善公平競爭制度以及第三方評估機制,已成慣例,也是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舉措,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創造了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此外,每次整治檢查,浙江還對認真組織實施、成效明顯的地方予以通報表揚,對應付走過場、檢查成效不明顯的地方通報批評,並將檢查情況納入當年法治政府、法治浙江建設考核。

  政府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合理,直接關係著群眾和企業的切身利益。通報整改固然重要,實實在在的感受則更為關鍵。

  在今年4月浙江召開的“八八戰略”實施20週年系列主題首場新聞發佈會上,“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被作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設的一項重大成就,向社會發佈。其中提到,浙江在萬企評營商環境中居全國第一,浙江的全國法治政府示範地區和示範項目數量也居全國第一。

  可以説,正是通過不斷加強的政府效能建設,浙江的營商環境和政府形象獲得了企業和群眾的認可。

  三

  雖然近幾年,地方政府出現濫用行政權力的行為已經越來越少,但哪怕案子再少,也警醒著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識不能減弱,要深入反思,做到不留死角。

  有關政府及其部門要時刻繃著一根弦,搜尋工作不仔細、不到位的地方。不只是“反壟斷”,規範政府行政行為,涉及方方面面。

  政府行政行為之所以會出現問題,往往是由於有些地方“拍腦袋決策”“憑經驗辦事”。因此,浙江近幾年的改革正逢其時。

  比如,浙江打造“整體智治、高效協同”的現代政府,著眼于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全方位深化政府數字化轉型,對政府治理的理念、機制、工具、手段和方法進行全方位、系統性、重塑性變革,使政府服務方式從“碎片化”轉變為“一體化”,群眾和企業辦事從“找部門”轉變為“找政府”。

  再如,浙江成為全國唯一的“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試點,打破部門“各自為戰”的固有機制,逐步消除政府職能分工過細的弊端,通過打造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現代政府,讓行政執法減少擾企擾民,更有針對性,補上了社會治理的效能短板。

  相比出現問題後的處理,更要緊的是未雨綢繆的預防。今年,浙江率全國之先開創的縣鄉合法性審查質效提升改革,在之前縣鄉合法性審查全覆蓋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提升質效,已取得階段性成效,27個先行試點的縣(市、區)經合法性審查後事項均實現零敗訴。

  用“治未病”的理念,對政府行政行為進行預防性的合法性審查,是浙江經驗的一大特色亮點。不僅如此,有的地方還將這種審查延伸到了鄉村和社區。

  審查的內容包括,行政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合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以及村規民約、政府資訊公開答覆、履職申請類答覆、行政賠償、涉法信訪事項等。這些內容在上會、簽批、對外公佈之前,都要先審查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這些浙江正在大力推開的工作,今後將更大程度避免“問題文件”“違規協議”“違法處罰”的産生,減少政府及其部門濫用行政權力的行為,從而增強企業和群眾的法治獲得感。

來源:潮新聞    | 撰稿:錢祎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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