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30日召開11月例行新聞發佈會,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在會上透露,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呼之欲出”。
會上,有記者問,根據今年國務院立法規劃要求,會制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目前進展情況如何,條例的主要方向是什麼?
對此,趙柯表示,碳排放權交易是一個新生事物,在相關制度出臺的時候,生態環境部也持非常審慎的態度。這個制度是利用市場機制來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制度創新,優勢在於以較低的成本來實現管理目標,它也是實現雙碳目標重要的、非常核心的政策工具,也是國際上一個通行的做法。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碳市場的建設工作,條例多次納入國務院立法計劃,立法機關也在抓緊推進,生態環境部門配合立法機關做了很多工作,主要是結合碳市場建設情況,總結地方的經驗,借鑒國外立法的情況,提出了條例的草案。這個條例想要構建一套科學、規範、有序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制度體系。
今年生態環境部重點在會議的新要求和碳市場運作當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來再做一個優化,對原來的草案條款做一個新的修改,主要是三個方面:
第一,加強黨的領導。明確規定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管理應該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第二,完善數據品質的管理。新增了一些條款,要求重點排放單位制定並嚴格執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品質控制方案。從實踐來看,的確還存在著一些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的客觀情況。針對這些情況,需要相應的制度措施在條例當中有所反映,要回應實踐當中出現的情況。
第三,強化法律責任。對於重點排污單位,以及技術服務機構篡改數據品質等等弄虛作假行為要規定嚴格的法律責任。
目前這個條例的出臺已經到了最後階段。
趙柯介紹,除此以外,生態環境部還進行了氣候變化相關的其他的制度建設。比如説聯合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了部門規章《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對於自願減排交易及相關活動進行了規範,助力實現雙碳的目標。生態環境部還配合最高法,最高檢修訂發佈了《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刑法第229條所規定的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也適用於溫室氣體排放檢驗檢測報告編制核查等職責的仲介組織,並且規定了具體的入罪標準。通過碳排放數據造假入刑的方式,來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從而保障碳市場數據的品質。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盧橋輝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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