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11月7日下午,襄陽市衛健委針對媒體反映“襄陽健橋醫院公開販賣出生證販賣嬰兒”問題作出的情況通報。
該通報稱,11月6日晚,工作專班進駐涉事醫院,連夜詢問了相關人員,並封存了相關資料作進一步核查。
目前,涉事醫院婦産科已停業整頓,相關責任人已被控制,醫院院長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接受調查。工作專班已約見舉報者獲取了相關材料。相關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11月6日,有網帖舉報湖北襄陽健橋醫院涉嫌販賣出生證明,稱經過一年多的暗訪發現,襄陽健橋醫院院長葉某某勾結多地仲介團夥,利用社交平臺公開發佈辦理出生證資訊,物色客戶,販賣出生證明、疫苗本。該網帖稱,買證者只需提供身份資訊,給9.6萬元,醫院方面就會按照“正常”生産流程,在醫院辦理建檔、産檢、住院、分娩、出院等全套真實資訊,“生産”兩天出院後,客戶就可以帶著“買來的孩子”前往該醫院採集足底血(新生兒出生採集足底血),後辦理出生證明,全部過程最長7天就完成。同時,醫院方面提供全國通用版本的疫苗接種本,並按照“真實”新生兒出生的流程“打疫苗”,列印B型肝炎及卡介疫苗注射記錄、注射日期、疫苗生産廠家及疫苗批號。
此前報道
11月6日,知名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發佈微網志稱,經過一年多的暗訪發現,湖北襄陽健橋醫院院長葉某某販賣出生證明、疫苗本。
7日中午,潮新聞記者聯繫到上官正義,他表示,已經與市公安局局長見面,“我將手上的證據和相關資訊反饋給了市局領導,他們表示高度重視,將提級偵辦,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進行辦理,院長葉某某及相關人員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上官正義稱,葉某某利用短視頻平臺公開發佈辦理出生證資訊,物色客戶。仲介向他表示,他們主要是幫助“領養”來的孩子解決戶口問題,買證者只需提供身份資訊,給9.6萬元,醫院方面就會按照“正常”生産流程,在醫院辦理建檔,産檢,住院,分娩,出院等全套真實資訊,“生産”兩天出院後,客戶就可以帶著買來的孩子前往該醫院採集足底血(新生兒出生採集足底血),後辦理出生證明,全部過程最長7天就能完成。同時,醫院方面提供全國版本的疫苗接種本,並按照“真實”新生兒出生的流程“打疫苗”,列印B型肝炎及卡介疫苗注射記錄,注射日期,疫苗生産廠家及疫苗批號。
上官正義表示目前掌握到販賣出去的出生證涉及北京,山東,四川,甘肅等多地,均已成功落戶。
據相關媒體報道,湖北省襄陽市衛健委黨組書記趙旭稱,11月6日晚,衛健執法人員在民警之前趕到醫院,封存了涉事科室門口的監控視頻,調取了多臺電腦中儲存的記錄。隨後,民警趕來,雙方一同展開調查。當晚,葉某某被公安帶走。
11月6日,襄陽市衛生健康委發佈情況通報:我委已關注媒體平臺發佈的關於“湖北襄陽健橋醫院院長勾結網路仲介利用某視頻平臺公開販賣出生證販賣嬰兒”的情況,並立即聯繫公安部門、衛生監督局介入調查,同時安排專人聯繫相關知情人士懇請提供支援。後續將根據調查情況持續通報。
11月7日,潮新聞記者從襄陽市衛健委辦公室工作人員處獲悉,公安和衛健部門均已介入,之後還會有相關通報。
記者注意到,此前已有多起對外出售出生醫學證明而被判刑案例。
據資訊時報報道,2010年以來,廣東省惠東縣鐵涌鎮衛生院醫生梁某和董某多次虛開出生醫學證明。2015年,惠東縣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梁某有期徒刑1年,以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判處董某有期徒刑1年。
今年4月,安徽省全椒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案,被告人彭某某變造、買賣出生醫學證明,構成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對外出售出生醫學證明會面臨何種處罰?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柯志偉律師表示,出生醫學證明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具有法律證明力的文件,買賣出生醫學證明屬於違法行為。“對於偽造、變造、買賣出生醫學證明行為的定性,根據罪刑相適應原則,偽造、變造、買賣出生醫學證明的行為將根據其行為危害性大小被處以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
柯志偉介紹,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醫師(士)親自診查病人,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或者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文件;未經醫師(士)、助産人員親自接産,醫療機構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或者死産報告書。同時,第四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對造成危害後果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商澤陽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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