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小牛資本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小牛集團)主要負責人彭鐵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3年7月14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彭鐵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判處彭鋼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其餘2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至二年,並處罰金。一審宣判後,彭鐵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至2021年間,彭鐵成立小牛集團後與彭鋼等人通過旗下子公司的“小牛線上”“小牛錢罐子”P2P平臺,以及子公司“小牛投資”“小牛新財富”“小牛基金”以私募理財産品形式向131萬餘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1026億元,其中126億元本金未償還。期間,彭鐵、彭鋼等6人明知集團資金缺口巨大、壞賬率畸高,仍繼續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且將所募資金主要用於還本付息及彭鐵個人支配使用,集資詐騙89.34億元。
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據了解,彭鐵等人歸案後,公安機關全力開展涉案資金、股票、股權、房産等資産追繳。目前已追繳到案的資産,將在判決生效後依法返還集資參與人,不足部分將責令彭鐵等人繼續退賠。
來源:中國證券網 | 撰稿:周亮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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