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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施行!校外培訓這些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浙江有教育局已發特別提醒
發佈時間 | 2023-10-16 06:37:32    

   校外培訓作為廣大學生和家長繞不開的話題,一直以來備受關注。從10月15日起,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培訓問題的校外培訓機構,就將正式施行行政處罰!

  此前,教育部頒布《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校外培訓行政處罰立規定則,旨在加強校外培訓監管,使校外培訓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明確了“變相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形式。《辦法》于10月15日起施行。

  15日一早,溫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就發佈了重要提醒——如果發現學科類、科技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類、託管類培訓機構存在違法違規培訓問題線索,可直接向屬地教育、科技、文廣旅、體育、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反映。同時歡迎對校外違法的學科類培訓進行投訴舉報。

  教育部明確“隱形變異培訓”

  行政處罰辦法

  《辦法》適用對象為面向社會招收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違法開展校外培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哪些校外培訓屬於違法行為?會被處以怎樣的處罰?橙柿互動記者為大家劃了重點——

  01

  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如何處罰?

  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經審批開展校外培訓,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民政或者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舉辦、退還所收費用,並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一)線下培訓有專門的培訓場所,線上培訓有特定的網站或者應用程式;

  (二)有2名以上培訓從業人員;

  (三)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分工。

  02

  變相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如何處罰?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相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尚不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條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退還所收費用,予以警告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一)通過即時通訊、網路會議、直播平臺等方式有償開展校外培訓的;

  (二)利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有償組織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校外培訓的;

  (三)以諮詢、文化傳播、素質拓展、競賽、思維訓練、家政服務、家庭教育指導、住家教師、眾籌私教、遊學、研學、冬夏令營、託管等名義有償開展校外培訓的;

  (四)其他未經審批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尚不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條件的。

  03

  為違法違規培訓活動提供線下場所或線上渠道,如何處罰?

  《辦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法校外培訓活動的情況存在,仍為其提供場所的;網路平臺運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用戶通過即時通訊、網路會議、直播平臺等方式違法開展線上校外培訓,仍為其提供服務的,首先責令其限期改正,對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

  04

  校外培訓機構超出辦學許可範圍,如何處罰?

  第二十條 校外培訓機構超出辦學許可範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收學員、吊銷許可證件:

  (一)線下培訓機構開展線上校外培訓的,但是以現代資訊技術輔助開展培訓活動的除外;

  (二)線上培訓機構開展線下校外培訓的;

  (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的;

  (四)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

  (五)其他超出辦學許可範圍開展培訓活動的。

  05

  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混亂,如何處罰?

  第二十二條 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混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收學員、吊銷許可證件:

  (一)與中小學聯合招生等違反規定招收學員的;

  (二)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的聘任與管理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三)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價格、收費行為、預收費管理等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相關部門有關規定的;

  (四)線上校外培訓包含與培訓無關的網路遊戲內容及連結的;

  (五)線上校外培訓未按照國務院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留存培訓內容、培訓數據、直播培訓影像的;

  (六)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發佈廣告的;

  (七)其他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的。

  最近一段時間,杭州各城區教育局已經持續開展校外培訓“清朗亮劍”專項行動,中秋國慶長假期間,持續保持嚴查嚴管嚴治高壓態勢,重拳出擊校外培訓治理工作。

  上城區

  區教育局實施上城區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清朗亮劍2023”專項行動,全面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亂象治理,全面加強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納管和資金監管,全面清理校外培訓機構違規廣告,全面加強培訓機構監管執法體系建設等“五個全面”的工作重點。

  9月25日以來,區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屬地街道已累計出動檢查人員2457人次,檢查機構2746家次,發現並整改隱形變異開展學科培訓、違規學科廣告、消防安全隱患、證照未公示等各類問題81起。

  區教育局鄭重提醒全區各類培訓機構,無《辦學許可證》,以託管、諮詢、文化傳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遊學、研學、夏令營等名義,隱形變異開展中小學學科培訓,都是違法違規行為。教育部門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請廣大培訓機構自覺合法合規經營,廣大市民自覺遠離“小黑班”,共同為孩子們營造一個健康向上、優質輕負的校外培訓清朗環境。

  拱墅區

  為持續鞏固“雙減”治理成果,中秋國慶長假期間,拱墅區持續開展校外培訓“清朗亮劍”專項行動,保持工作力度不減、韌勁不松,全區持續保持嚴查嚴管嚴治高壓態勢,有效遏制違規培訓行為,切實減輕學生假期負擔。

  “地毯式”全面排查。假期期間累計出動1963人次,排查轄區內各類機構2584次,嚴防“漏網之魚”,對排查發現的問題立查立改。

  “推磨式”交叉互查。聚焦假期校外培訓消防安全、隱形變異、資訊公示、未明碼標價等重點,通過互檢互查互學,全面提升監管水準、規範校外培訓行為。

  “精準式”重點排查。聚焦“大規模、成建制”“重大影響力”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三類違規行為,防範遏制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破窗反彈”和各類違規行為。

  西湖區

  9月29日至10月6日期間,區“雙減”工作專班組織人員開展各類專項檢查10次,累計出動檢查人員982人,檢查機構1572家次,發現並整改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違規學科廣告、消防安全隱患、收費超標準、證照未公示等各類問題19起,下發整改通知單6份,約談培訓機構負責人3人。

  在整個“雙節”期間,巡查工作保持“嚴”的基調,採用“日查+夜查”“聯檢+抽檢”“常規巡查+突擊專項檢查”等方式,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形成震懾效應。

  此外,區專班組織3支聯合暗訪小組,由區教育局、區綜合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分管領導帶隊,採用隨機暗訪的形式全覆蓋檢查了11個鎮街,50余家培訓機構,發現各類問題12個。

  濱江區

  濱江區開展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護苗”專項行動,連日來,以“社區常態巡查+部門分類檢查+專班聯合抽查+督學定點檢查”的形式織密監管網路,強化監督治理形成合力,對區內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全覆蓋式執法檢查。

  9月29日至10月5日,各街道、教育局、綜合執法局、公安分局、市場監管局、文廣旅體局、科技局、消防大隊共派出1593人次檢查校外培訓機構1869家次,發現問題機構29家以及2條違規學科類培訓線索。

  下一階段,區“雙減”工作專班將持續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強化、細化網格化監管,嚴厲打擊各類違規培訓行為,採取“四不兩直”“聯檢+抽檢”等方式進行明察暗訪,特別是針對群眾舉報的培訓機構違規問題,快速調查取證、聯動處置,共同營造校外培訓清朗環境。

  錢塘區

  錢塘區“雙減”工作專班就培訓機構辦學資質、收費項目、有無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消防安全等情況進行了全面細緻地核查,抓好培訓機構監管三張網,嚴厲打擊各類隱形變異、以託管名義開展學科類培訓等違規行為。

  通過多平臺發放告知書8萬多條,歡迎家長對培訓機構無證辦學、違規招生以及“住家教師”等七種行為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通過“街道全程排查、部門指向抽查、專員隨機巡查、專班聯合復查”四查聯動方式,加強“培訓時間、培訓人員、培訓內容、培訓場地”等方面的檢查力度,不斷加大“日查+夜查”“聯檢+抽檢”力度,持續做好對全區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拉網式檢查,形成問題清單和任務清單。

  余杭區

  余杭區“雙減”工作專班此前也曾發佈溫馨提醒:近日,教育部頒布了《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將依法深化校外培訓監管,規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行為,讓合規者受到保護,讓違法者付出代價,確保校外培訓在法治軌道上運作,使校外培訓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

  如您發現校外培訓機構或個人有違反“雙減”政策規定的培訓行為,請及時向余杭區“雙減”工作專班投訴舉報。

  臨平區

  嚴查原學科類機構培訓行為,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超範圍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行為,在居民樓、寫字樓、廠房等場所開展的隱形變異違規培訓行為。嚴查消防安全執行情況,發現問題的立即要求整改,嚴重的抄送相關執法部門,責令停業整頓。

  嚴查從業人員資質和培訓材料。嚴查機構課程、上課期限、收費標準是否公示,家長一次性繳費或充值、次卡時間跨度是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或超過5000元,是否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

  蕭山區

  蕭山區教育局公佈了全區最新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併發布了一則特別提醒——

  按照“雙減”政策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希望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成才觀,不盲目攀比,自覺抵制非法違規培訓,切實減輕孩子的校外培訓負擔。

  選擇文化藝術、體育、科技等非學科類培訓時,請認清機構辦學資質,理性選擇“證照齊全”、規範辦學的機構。支付培訓費用要遵守限額和時段要求,一次性繳費不要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不要超過5000元,務必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完成培訓繳費,繳費前主動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繳費後主動索取發票作為維權憑證,防範培訓繳費風險。

來源:都市快報    | 撰稿:林佳琦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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