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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為倒賣門票演出工作證提供便利,將被認定為失信主體
發佈時間 | 2023-09-22 12:01:21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會同公安部出臺多項措施,規範大型營業性演出管理,引發多方關注。9月22日,文化和旅遊部召開新聞發佈會,解讀這一措施。

  今年以來,隨著疫情防控“乙類乙管”政策的實施,各地恢復對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演出市場快速恢復,超過疫情前水準。但隨著演出市場的恢復,部分熱門演出“黃牛”炒票問題比較突出,引發消費者不滿。個別演出現場監管還存在短板,需要進一步規範管理。

  針對這些問題,文化和旅遊部和公安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通知》明確,大型演出活動審批前,應當經過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公安機關風險評估和綜合研判。演出舉辦單位在申請舉辦演出活動前應當開展風險自評。

  針對“黃牛”炒票的問題,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一級巡視員李建偉表示,《通知》中明確對5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要求演出舉辦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比例由原來的70%提高到85%,對其餘15%的門票,要求在演出前24小時進行個人資訊綁定,做到“實名綁定、實名入場”。同時,要求加強對舉辦方和場地方工作票證的管理,防止工作票證流入市場被非法買賣。

  對大型演出活動中存在面向公眾銷售門票數量低於核準數量的85%或者為倒賣門票、買賣演出工作票證提供便利等情形的演出舉辦單位及票務代理機構,依法認定為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加強失信懲戒。文旅部表示,將加大對倒賣演出票證的打擊整治力度。全面收集網上網下倒賣炒作票證資訊,及時發現加價、變相加價銷售票證的線索,嚴打網上網下倒票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大型演出退票問題也在今年備受關注。李建偉表示,《通知》要求演出舉辦單位建立退票機制,設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費標準,保障購票人的正當退票權利。演出舉辦單位應當明示授權的票務代理機構,引導消費者從合法渠道購買門票,告知消費者購票、入場和退票規則。

來源:北京日報    | 撰稿:韓軒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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