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科學院網站公佈了經中國科學院學部主席團審議通過、中國科學院黨組批准實施的新版《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規範》明確規定:禁止院士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
舊版《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範》于2014年9月29日由中國科學院學部主席團會議通過。與舊版的五章26條相比,新版內容增加到六章33條,部分章節名稱和內容有所調整。新版具體分為總則、科研活動行為規範、社會活動行為規範、增選工作行為規範、禁止行為和附則共六章。其中,“禁止行為”為新增章節。
新版《規範》提到,要著力培育德才兼備的科研團隊。科研活動行為規範部分第13條明確,需聚焦主責主業,發揮學術引領作用,在職院士要堅持在本人專業領域科研一線開展工作,用於科技創新和研發活動的時間一般不少於三分之二,深入基層和一線解決實際問題。
此外,新版《規範》在禁止行為部分第28條規定,院士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禁止參加與本人職務職責和專業領域無關的諮詢、評審、評價、評估、推薦等活動。禁止違背推薦、評審、鑒定和評獎等活動的公平和保密原則。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撰稿: 張渺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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