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房貸政策又有了新消息——住建部、央行、金融監管總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明確了“認房不認貸”的首套認定標準。
通知明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此項政策作為政策工具,納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選用。
近期,央行密集喊話要求支援居民購房。雖説“認房不認貸”政策並非在全國統一執行,但在當時市場形勢下,預料接下來全國大多數城市甚至不排除部分一線城市也會跟進。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已于去年11月開始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規定對於在杭州市限購區無住房、但有住房按揭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條件再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可按首套房貸政策執行(最低首付比例為30%)。這一調整,結束了2017年3月以來的“認房又認貸”政策,使更多購房者有機會享受首套待遇。
記者從銀行處了解到,按照央行此次發佈的首套認定政策,只要在杭州無房且已結清房貸,即便外地還有房貸,在杭州買房仍可享受首套,首付比例30%利率4.0%。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蔣敏華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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