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資訊化部等五部門發佈《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調整新能源車型積分計算方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改對積分市場供需、積分價格的調節作用會顯著增強,將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
積分市場化交易機制建立
為促進汽車行業節能減排、綠色發展,工信部等五部門于2017年9月發佈《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積分辦法》),其實質是通過建立積分交易機制,形成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協調發展的市場化機制。
比如,乘用車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為該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實際值與達標值之間的差額。實際值高於達標值産生正積分,低於達標值産生負積分。工信部建立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統籌推進積分公示、轉讓、交易等工作。
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積分辦法》發佈實施後,組織實施了5次積分交易,“行業企業普遍加大研發投入,産品技術水準不斷提升,新能源汽車規模快速擴大,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發展呈現良好態勢”。
2022年,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較2016年下降40.8%;新能源乘用車産量603.6萬輛(納入積分核算數量),較2016年的33.5萬輛增加17倍;純電動乘用車平均續駛里程、平均百公里電耗分別較2016年提升106.8%、下降21.5%。
2021年以來,中國新能源汽車産銷規模快速提升,中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面臨新形勢新要求。“與此同時,《積分辦法》執行中出現機制不夠靈活、市場供需調節能力不足、積分價格波動較大等問題。”工信部産業政策與法規司有關負責人説,為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亟需再次修改《積分辦法》。
新增新能源汽車積分池管理
此次修改了哪些內容?
——調整新能源車型積分計算方法。將2024—2025年度新能源乘用車標準車型分值較上一階段平均下調40%左右,並相應調整了積分計算方法和分值上限。
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一調整是為保障實現2025年油耗目標和《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新能源汽車發展目標,綜合考慮技術進步、成本下降和積分合規成本變化情況,按照積分供需平衡的原則,經反覆測算得出的。
——建立積分靈活性交易機制,探索建立積分池制度。上述負責人介紹,由於積分供需會因為技術進步、市場結構變化而變化,經充分徵求行業企業意見,決定設立積分池以調節積分市場供需。
具體來説,當年度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供需比超過200%時啟動積分池儲存,允許企業按自願原則在積分池中儲存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當年度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供需比低於150%時,允許企業提取儲存的正積分。
——優化其他積分管理制度。包括增加企業平均碳排放水準公示要求,提出適時研究建立與其他碳減排體系的銜接機制;延長企業負積分抵償報告提交時間和完成負積分抵償歸零時間;提高積分交易靈活性,規定企業購買的正積分可以抵償和結轉;調整核算年度內車輛統計基準等。
積分市場供大於求情況將改善
此次修改,預計將對積分市場産生哪些影響?
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有關負責人分析,由於《積分辦法》運作的實質是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過程中出現積分價格波動不可避免,但此前實施過程中出現價格大幅波動、積分價格偏低等情況。
比如,2019年以來考核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加上2020年疫情影響,導致新能源正積分供應減少,積分供需形勢收緊,積分價格隨之走高。而自2021年以來,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快速發展,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供應充足,同時由於測試工況切換,企業平均油耗變化情況好于預期,油耗負積分規模降低,導致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供給充裕、積分價格走低。
據介紹,此次《積分辦法》修訂充分考慮了上述情況。特別是考慮到前期工況切換對油耗目標值的“放寬”,下一階段油耗目標值及實施要求需優化調整,企業預計會充分利用積分池預存積分,以備2025年後提取使用。
“總的來看,隨著新能源汽車積分考核的加嚴和積分池制度的落地實施,積分市場供大於求情況將得到改善,積分交易價格將逐步平穩並趨於合理水準。”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有關負責人説,據初步了解,企業對此均有預期,認為此次調整對積分市場供需、積分價格的調節作用會顯著增強。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 撰稿:辛文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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