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全社會發佈《共用法庭建設與運作規範》浙江省地方標準。
五年前,共用法庭起源於浙江。如今,浙江再次率先發佈全國首個對共用法庭進行規範的標準,回應共用法庭是什麼、怎麼建、幹什麼、怎麼管四個大問題,為共用法庭在全國複製推廣提供浙江經驗。
填補空白,為的是走出浙江
共用法庭是將調解指導、網上立案、線上訴訟、普法宣傳、基層治理等法治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的一站式訴訟服務、一站式多元解紛、一站式基層治理平臺。
2018年,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法院在上田村試點建立了全省首個“微法庭”後,共用法庭很快被推廣到全省。目前,全省已建成共用法庭2.7萬餘個,覆蓋100%的鎮街、98%以上的村社以及眾多行業協會、調解組織、社會團體等。
共用法庭在全省遍地開花,但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建設情況參差不齊、功能發揮不足、配套機制不健全等。如今,共用法庭已走出浙江在全國複製推廣,但放眼全國,共用法庭建設卻始終沒有標準可供參照。
為了填補省級層面共用法庭建設和運作規範空白,《共用法庭建設與運作規範》應運而生,6月29日起將正式實施。
回應問題,提升實際效能
要讓共用法庭成為基層法治建設的抓手,《共用法庭建設與運作規範》必須要回答共用法庭是什麼、怎麼建、幹什麼、怎麼管。
首先,共用法庭作為群眾身邊的“最小法治單元”,是一項具有資源共用、資訊共用、服務共用特徵的基層社會治理機制。
其次,在共用法庭建設過程中,應該堅持因地制宜、簡便易行,從組織、隊伍、場地、數字化和機制5個方面對共用法庭建設進行了規範,並逐層細化。
另外,標準明確了共用法庭調解指導、網上立案、線上訴訟、普法宣傳、基層治理等功能,並針對這些功能明確了服務標準和流程。
最後,標準對共用法庭評價對象、評價形式、評價要求作出規定,明確要求建立服務品質反饋和投訴處理機制,通過強化內部考核和外部監督,最終實現共用法庭日常管理常態化、長效化。
據介紹,這份標準正是瞄準目前共用法庭實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來設立的,旨在以標準化規範強管理、促發展,全面提升共用法庭的實際效能,實現通過共用法庭這個“小支點”,去撬動基層治理這個“大杠桿”。
“標準發佈只是第一步,關鍵還是認真貫徹,確保標準發揮應有的實效。”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浙江將深入推進共用法庭建設和運作,把紙面上的標準轉化為老百姓得到的實惠,助力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法治化水準。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見習記者 朱柳霖 通訊員 王華衛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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