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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雷擊了誰來賠?杭州驢友爬山雷擊意外受傷後續來了
發佈時間 | 2023-05-31 09:11:05    

   昨天,潮新聞的報道《杭州遊客安徽爬山遭雷擊:“眼睜睜看著自己倒下,有十多秒沒知覺”》引發了廣泛關注。傷者們的身體恢復狀況和後續責任認定也是許多網友所關心的。

  今天(30日)上午,記者從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新華醫院)急診醫學科處了解到,目前受傷的三名女性心肌酶等相關超標的指數都在逐漸下降,情況有所好轉。浙江省同德醫院急診科醫生也透露,因雷擊受傷來院檢查治療的9名病患,目前已有6人出院,3人還在觀察中。

  傷者們的身體正在逐步恢復。然而,究竟被雷擊了誰來賠,這樣的意外到底誰負責?對此,潮新聞記者進行了多方諮詢。

  旅行社總部:正在善後中

  負責人不在 謝絕媒體採訪

  潮新聞記者來到了涉事旅行社“遊俠客”位於杭州教工路的總部中心。面對記者的諮詢,前臺的工作人員表示,有關本次事件的善後工作正在積極開展,不方便透露情況,也謝絕媒體採訪。同時,相關的兩名負責人目前都不在單位,當記者進一步諮詢能否給出聯繫方式時也被婉拒了。

  昨天下午,記者就曾致電遊俠客網路平臺的相關投訴反饋熱線,客服表示相關負責人會在當日予以回電。截至發稿前,記者再次致電該熱線,得到的回復是:負責人目前在西藏阿裏地區踩線,沒有信號,具體回復時間不能確定。

  另外,對於記者想要找公司相關的保險專員了解此次出行的保險內容和覆蓋範疇,客服的答覆則是不清楚聯繫方式。

  傷者家屬:已給出初步善後方案

  有保險沒拿到保單:具體內容待核實

  雖然幾經波折,潮新聞記者並未得到旅行社方的正面回復,但可以得知的是,目前對方已在處理中。

  善後方案是怎麼樣的,傷者以及家屬方認可嗎?潮新聞記者再次來到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新華醫院)急診醫學科。在醫院,記者沒有見到昨天陪護的遊俠客工作人員。

  一位傷者家屬告訴記者,旅行社給出的方案是傷者的醫療費用中除去醫保費用外的部分他們進行報銷;支援誤工賠償,不過只負責傷病人員的誤工費用,同行的家屬陪護人員的誤工費不予報銷。

  “誤工費用這塊,我們暫時不太認可。分歧在於,我作為傷者家屬,也一起參加了活動,而且我愛人受傷以後,我也請假陪護了,損失的部分卻沒有賠償。”

  這次旅行是否有保險保障、保障的範疇是怎樣的?這位家屬表示,在活動前及之後諮詢工作人員的反饋是,170元的團費裏是包含了團隊意外險的,截止發稿前,他們沒有拿到具體保單,還要進一步與工作人員核實。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遊客自願選擇的意外保險他們沒有提前額外購買。

  律師:不是所有保險都可賠雷擊

  旅行社原則上不承擔額外的賠償責任

  在戶外旅遊遭遇雷擊,是否在保險覆蓋的範疇,可以賠付嗎?對此,潮新聞記者諮詢了浙江楷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培新,他表示,根據國家要求,旅行社一般會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所謂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就是承保旅行社在組織旅遊活動過程中因疏忽、過失造成事故所應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的險種,該險種的投保人為旅行社。

  投保後,一旦發生責任事故,將由保險公司在第一時間對無辜的受害旅客進行賠償。但本次事件中,因為雷擊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不屬於旅行社責任險的承保範疇,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不過,如果遊客購買了旅遊人身意外險,雷擊在承保範圍內,可以根據傷情得到保險公司的相應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旅行社應當提示參加團隊旅遊的旅遊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根據這一規定,旅遊經營者必須在旅遊活動前向旅客明示是否包含旅遊意外保險等服務,旅客可自行決定是否購買。也就是説,從法律層面上來看,旅遊意外保險並沒有強制性質,如旅客事先選擇放棄夠買旅遊意外保險服務,就無法獲得相應的賠償。

  因此,雷擊事件並不屬於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賠付範疇,如果遊俠客僅投保責任險,沒有專門為旅客投保旅遊意外險,加之旅客自身也沒有額外購買意外險的話,則無法獲得保險的賠付。

  對於旅行社自身是否有賠付責任,王培新律師則表示:如果雷擊事件發生前,當地沒有發佈雷雨大風預警信號,或者旅行社沒有故意組織帶領旅客進入有明顯警示標識的區域以及其他明顯違規行為,雖然旅行社對旅客存在安全保障義務,基於被雷擊屬於極小概率的意外事件,不應無限度擴大旅行社的安全保障義務,因此針對旅客遭受雷擊的意外,旅行社沒有明顯的法律責任,原則上不需要承擔額外的賠償責任。

  相關事件參考:

  2011年,廣東東莞一群教師集體前往張家界旅遊時,葉某因年紀較大,行走不便,在脫離團隊後和兩名同事在攀登鐵索橋時不幸被雷擊中,並從橋上摔落。葉某的頭部和胸部受到嚴重傷害,構成10級傷殘。經過多次協商無果後,葉某將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超過56萬元的損失。

  2012年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酌情判定旅行社承擔20%的責任,葉某自身承擔80%的責任。法院認為,雖然事故是由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但旅行社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缺陷,而葉某在面對不良天氣和可能的安全隱患時也有一定的過錯。因此,旅行社被判支付總計60137.69元的賠償金。

來源:潮新聞    | 撰稿:滕一韜 梁千石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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