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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為何限定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民政部回應
發佈時間 | 2023-05-26 09:02:54    

  當前,全國每年平均辦理結(離)和補領婚姻登記證約1800萬對。然而,隨著人戶分離現象愈加普遍,婚姻登記必須在一方戶籍地辦理的規定,多年來讓不少外出工作、生活、學習的人深感不便。

  根據國務院授權,北京、天津等21個省(區、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實施後,可以去哪領證,領證前應該做哪些準備?民政部5月25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回應熱點問題。

  熱點一:試點地區婚姻登記機關何時受理“跨省通辦”事項?

  記者了解到,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5省(市)部署開展了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2省2市開展了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截至2023年5月24日,試點地區累計“跨省”辦理婚姻登記125247對,“跨省通辦”既節省了當事人的經濟開支,又省去了舟車勞頓,試點地區群眾不再“為愛奔波”。

  在前期試點基礎上,按照國務院授權,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陜西、寧夏21個省(區、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地區婚姻登記機關統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事項。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在發佈會上介紹,擴大試點後的21個省份將覆蓋我國總人口的78.5%,能夠基本滿足群眾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

  何時能實現全國範圍內“跨省通辦”?民政部社會事務司二級巡視員楊宗濤表示,要實現全國範圍內通辦,必須滿足兩個基本條件:一是《婚姻登記條例》相關條款要進行修訂,二是要有婚姻登記數據、工作制度和流程、人員力量配置等基礎支撐。現在這兩個條件尚未完全成熟。“婚姻登記實現全國範圍通辦是我們的工作目標,待條件成熟後,我部將及時推動此項工作。”楊宗濤説。

  熱點二: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為何限定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

  楊宗濤在發佈會上介紹,根據目前《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內地居民結婚或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在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地區,相關規定調整為內地居民結婚或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例如,男方的戶籍在甘肅、女方的戶籍在湖南,他們中的一方或雙方長期在北京工作生活。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他們只能回甘肅或湖南進行婚姻登記。但按照試點要求,這次北京市是試點省份之一,因此,他們既可以選擇回到甘肅或湖南進行婚姻登記,也可以選擇在北京市進行婚姻登記。

  為什麼將婚姻登記“跨省通辦”限定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

  王金華表示,開展婚姻登記服務是一項基本公共服務事項,也是一項高頻政務事項,既要解決長期在外工作、學習、生活的群眾回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不便以及增加支出費用的問題,同時也要考慮各地婚姻登記資源配置和承載能力,確保各地婚姻登記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熱點三:選擇一方經常居住地辦理婚姻登記應出具什麼證件,提前做哪些準備?

  王金華介紹,在試點地區,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婚姻登記的,不但要出具雙方當事人戶口簿和身份證,還應當出具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試點地區允許一方或雙方戶籍是本省(區、市)的,可以在本省(區、市)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

  如男女任意一方具有上海市靜安區戶籍,雙方當事人既可以選擇在上海市靜安區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也可以選擇在上海市內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為提高‘跨省通辦’的效率,避免人員聚集,避免當事人來回奔波,建議當事人按照試點地區的要求提前在網上預約;辦理婚姻登記時,如實填寫本人身份資訊和婚姻狀況,以免因資訊不實無法辦理。”楊宗濤説。

  熱點四:如何在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中避免重婚、騙婚現象?

  近年來,重婚、騙婚等現象仍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如何讓“婚姻騙局”無處遁形?

  “重婚、騙婚等行為既涉及個人誠信缺失,也涉嫌違法犯罪,不但損害了婚姻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誠信價值,也干擾了政府正常的管理秩序。”王金華在發佈會上表示,民政部門將積極採取一系列措施,減少此類現象的發生。

  王金華表示,民政部門將提升婚姻登記資訊管理系統全國聯網的穩定性和資訊的完備性,強化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審查功能,同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資訊共用,及時對當事人身份資訊和婚姻狀況資訊進行聯網核驗。此外,民政部要求各級婚姻登記機關配置智慧化個人資訊比對設備,提高婚姻當事人個人資訊比對的準確性;加強婚姻登記機關管理和工作人員培訓,提升工作人員的政策水準和甄別能力;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民政部門將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民政部門還將探索建立婚姻領域個人信用制度,婚姻當事人簽署個人婚姻狀況承諾書,承諾不實將納入個人信用懲戒範圍。”王金華説。 

來源:新華社    | 撰稿:高蕾、王明玉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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