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將近,作為傳統節令食品的“青糰”大量上市。
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聯動各市縣開展了清明節令食品青糰的專項抽檢工作。抽檢結果顯示,全省節令食品抽檢合格率達98%,總體品質安全狀況良好。
本次專項共抽檢省內在售青糰樣品354批次,覆蓋11個市、62個縣(市、區)的186家生産經營企業,重點檢測了青糰中食品防腐劑、色素及微生物等指標。目前已完成檢驗186批次,其中合格183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為98%。
不合格的三批次産品分別為:寧波市奉化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山市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青糰(鹹芝士火腿味)、東陽市楊航蛋糕店銷售的自製芝麻青糰和溫州市鹿城區紅樂糕點店銷售的自製青糰。3批次不合格均為超範圍使用了食品防腐劑脫氫乙酸。根據原衛生部“青糰屬於糧食和糧食製品類別的米粉製品”規定,“青糰”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的食品分類系統中歸為糧食和糧食製品類別的米粉製品,不得使用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劑。
據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專項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責成衢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不合格生産企業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分析原因並進行整改。責成寧波、溫州和金華市市場監管局對不合格經營企業進行風險控制,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産品,必要時發佈消費警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在購買青糰食品時,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也提醒消費者注意以下幾點:
(一)在購買預包裝産品時,需認真核實標簽中産品類型。若標稱名稱為“青糰”,以傳統青糰方式銷售,該産品類型應為米粉製品,不得使用甜蜜素、脫氫乙酸、亮藍色素等食品添加劑成分;如産品名稱不叫“青糰”,且産品類別明示為糕點,配料表中含有或不含脫氫乙酸等食品添加劑均屬於正常。
(二)堅持“兩不買”,即不購買顏色過於鮮艷或有異味的青糰,不購買保質期特別長的産品。如遇到顏色或氣味異常的或標簽中標有色素或食品防腐劑的,可打開支付寶“百姓點檢”小程式,查看該産品抽檢情況或提交抽檢申請。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全琳珉 通訊員 市聞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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