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消息,3月15日,浙江杭州,陳女士稱,3月6日入職季小白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7天后公司質疑自己工作態度不好,想要對自己調崗降薪,遭拒絕後公司將自己辭退。
入職前公司發的offer中寫明,試用期薪資為21k,結果入職後合同中僅有4k,其他的按照雙方約定的績效發放。但是績效表在HR手中,後來找HR溝通索要該表格時,對方態度激動、推諉不願提供。因為自己錄影的問題雙方發生爭執,還報了警。
目前公司按照7200元(除績效外)的工資標準給自己發了1000多塊錢,目前自己的訴求就是希望得到半個月的工資賠償,並且公司發視頻道歉。
來源:北京晚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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