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住建部發佈的強制性文件《民用建築通用規範》正式實施,其中關於外墻面層計入建築面積的規定引起輿論熱議。新規規定“建築面積應按建築每個自然層樓(地)面處週邊護結構外表面所圍空間的水準投影面積計算”,也就是説不僅週邊建築墻體,而且作為週邊護結構的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人造板材幕墻等也要被計入建築面積。
那麼,新規對購房者會造成哪些影響?據紅星新聞3月6日報道,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對購房者來説,可能購房成本會有所增加。“根據新規來看,購房者想要買到和以前同樣套內面積的房子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
有網友認為,這條規定是指今後外墻面層,包括找平層、保溫層、抹灰層幕墻等,統統都要計入建築面積,這將讓房子的建築(公攤)面積增加,得房率進一步下降。
對此,北京青年報記者從住建部獲悉,此種説法是誤讀。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這個標準是建築規範,不是測繪規範。
來源:中新經緯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