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其中“就業”成為此次報告的高頻詞,出現多達20余次,而提到就業,35這個敏感的數字便總能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
近年來,“35歲就業門檻”持續引發熱議,關於年齡歧視的話題不時成為輿論焦點。
35歲仿佛是一扇玻璃門使一些人面臨著求職難、流動難晉陞難、再就業難。
35歲危機甚至還有提前的跡象 你是否有過疑問:
“找工作時單位普遍要求35歲以下,那35歲以上的人都幹什麼去了?”
“明明我工作那麼努力,為什麼處境卻越來越艱難呢?體力、腦力都拼不過20歲出頭的新人”
“馬上就要35歲了,可公司非管理層基本沒有35歲以上的人,我會不會被公司找藉口裁掉呢?”
“20多歲的時候不想過那種一眼能看到頭的日子,但如今眼瞅著到了35歲,卻無比期待穩定的工作”
全國總工會2022年一項全國性調查顯示:
35歲至39歲年齡組職工中,有54.1%擔心失業,70.7%擔心技能過時,94.8%感覺有壓力,均是各年齡組中比例最高的。
據《中國人口普查年鑒2020》顯示,資訊傳輸、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35歲以下從業人員佔64.6%,細分行業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佔70.4%,多家數據平臺顯示35歲及以上程式員僅佔據行業總人數的9.4%,35歲以上主播僅佔7%。
一些企業認為,35歲意味著工作熱情和工作精力下降,習慣收割青春紅利的“掐尖”方式,而忽視産業轉型升級所需的人力支撐和資源經驗儲備,35歲危機甚至還有提前的跡象。
據媒體報道,一些企業在招聘時,將30歲劃為年齡上限,使得不少求職者因為超齡,在應聘時屢屢碰壁,“35歲職場危機被提前”也由此引發熱議。
建議對“35歲職場門檻”增加監管處罰
“35歲本正是年富力強的時候,不應該成為被邊緣化的對象。”
全國政協委員、溫州大學人文學院研究員蔣勝男建議政府鼓勵在職學習,為年齡較大的勞動力,提供更多學習機會,使他們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工作環境。
同時,國家可以出資加強職業培訓,提高勞動力的技能水準,增強他們的就業競爭力。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已連續數年關注35歲職場門檻。
呂國泉稱,“35歲+”遇到職場門檻與社會發展趨勢背道而馳,造成就業市場惡性內卷,勞動者只能趁年輕賺快錢,沒有時間精力提高職業技能,導致人力浪費與人才斷層。
因此,要強化法律制度保障,明確就業年齡歧視判定標準,增加監管處罰可操作性,對各年齡段勞動者給予平等就業保護,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將年齡。作為招聘、晉陞或辭退的紅線,對用人單位年齡限制的做法,加強勞動行政監察和群眾監督,加大懲處力度。
此外,呂國泉還建議,機關單位發揮帶頭示範作用,探索放開公務員考試35周歲限制。
多地放寬“公務員35歲年齡限制”
對於“35歲就業門檻”,網友們深有同感。許多網友呼籲“打破‘35歲就業門檻’”
備受關注的“公務員35歲年齡限制”今年多地有了變化。
據不完全統計,在20余個已公佈公務員報考資訊的省份中河南、貴州、天津、湖北江西、廣西、四川雲南、重慶、內蒙古。近些年放寬了部分崗位的年齡限制,但這些放寬政策多面向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
河南今年省考公告寫明除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外對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以後出生)。天津、內蒙古、廣西、重慶等地。在公務員招考中,指出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報考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2年1月以後出生)。
職場年齡歧視或是三輸局面
將年齡作為招聘門檻對勞動者、用人單位和社會發展均會産生不利影響。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副教授張艷華分析説,對勞動者而言年齡歧視有失公平,不利於其職業長遠發展;對企業而言,歧視性用工可能會將真正有能力的勞動力擋在企業門外,而一旦勞動者無法順利進入職場,會減少勞動力供給導致勞動力短缺、用工成本上漲;對社會發展而言,在人口紅利逐步消失、人口日益老齡化的背景下,不利於社會人力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充分利用,也會造成人力資源浪費。
“根據勞動法,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就業促進法中也有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以及職業仲介機構必須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不得實施各種就業歧視。”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雨琦説,在相關法規中,雖然沒有明確將年齡歧視列為就業歧視,但是已經為反就業年齡歧視留下了空間。
來源:央視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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