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26日晚發佈公告:
一、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二、經國務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來源:央視新聞 | 撰稿:史迎春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