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晚發生在上海的這起事件不由讓人聯想到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發生在南京市的一起引發極大爭議的民事訴訟案。
情節類似,儘管後者最終結果要比前者複雜得多。但是他們折射著同一個事實和心態——儘管時間過去了16年。
01
發生在上海的這個事件的經過大體是這樣的。
12月11日晚,衛先生在駕車經過某路段時,突然發現旁邊的非機動車道上,躺著一位老人。從其身旁同樣倒在地上的電動車來看,老人應該是騎行過程中不慎摔倒。
擔心天氣寒冷,老人的身體可能出現意外情況,衛先生便為其進行了報警求助。
不過在這之前,為了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他故意將車子停在距離老人摔倒處較遠的地方,並再三和老人澄清,自己不是肇事者。
但沒想到,如此充足的準備,還是讓自己陷入到了一場小麻煩之中。
在警方趕到現場後,倒地老人一口咬定,自己是被衛先生撞倒的,強烈要求其作出賠償。
這樣的反轉,讓衛先生頗為惱怒。不過由於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之間,有著金屬欄杆做隔斷,警方很快厘清了整個過程,並證實了衛先生的清白。
當事人發聲
昨天,該事件有了新的進展。老人的家屬對衛先生的助人為樂行為表示了感謝,並對給他造成的不便,進行了2000元的經濟補償。
由於事發之前,老人存在飲酒行為,衛先生也對老人的酒後失言給予了諒解。
一場紛爭,便也隨著雙方達成和解而告終。
02
這一事件在網路上曝光後,卻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
也許不少人不由想起了2006年發生在南京的一起曾經轟動全國引起極大爭議的民事訴訟案——彭宇案。
與這個事件非常相似,也是“救人反被訛”。
2006年11月20日早晨,老人徐壽蘭在南京市水西門廣場一公交站臺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壽蘭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夥彭宇,彭宇則予以否認。
徐壽蘭因此將彭宇告上法庭。據説事發時的警方對雙方的詢問筆錄中,有雙方發生相撞的陳述記錄。但這份筆錄被接處警的城中派出所在該所房屋維修過程中不慎丟失。
這就是這個案件的奇特和“説不清”之處。
彭宇在以後的庭審中一直堅持“無碰撞”答辯。
直到將近6年後的2012年1月,時任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劉志偉接受記者專訪時指出:“對於調解結果,彭宇也表示,在2006年11月發生的意外中,徐壽蘭確實與其發生了碰撞。事後經法院調解,他對結果表示滿意。”
當時此案件很快塵埃落定。由於人們對事實的真偽無法判斷,莫衷一是,因此這個案件的判決結果對於整個社會的風尚打擊很大——後來許多人不再敢去扶起倒地的老人就源於此案,都唯恐説不清,給自己“惹上官司”。
03
好在上海這個事件事實清楚,當事人也出於正常的擔心和考慮,提前規避了可能有的“説不清”,結局很令人欣慰。本來可能的“訛詐事件”最終轉為好事、善事。
但是不少人也會由此心存芥蒂。根源就是:本是一場善意之舉,卻為自己引來了麻煩。
讓人們顧慮的是,儘管老人的家屬做出了賠償,警方也還給了衛先生清白。可若是這一事件發生在沒有監控,也沒有護欄隔斷的區域,恐怕又將是説不清的麻煩事兒。
這是人們在做類似好事的時候最為擔心的。
扶老攜幼本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數千年如此,並無疑慮。
而法律也會在道德的基礎上延展,充當善意和道德的“保護神”。弘揚正氣,懲戒歪風,引導社會向著真善美的方向前行。
尤其是,法律的權威性會對於社會風尚的走向起到明顯的引領作用。也因此,“見義勇為”條例一次次修正,努力合拍大眾最為樸素的情感,讓“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悲劇徹底不再上演。
向善而行,這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需要法律保護的正確航向。無論當年引發熱議的彭宇案,還是剛剛發生在上海的這個幸虧沒有走偏的事件,都在為道德和法律敲響警鐘:揚善懲惡是永恒的社會風尚,無論如何,不可出現偏向。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陳鷹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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