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東方遭某網紅舉報違規補課一事,官方處罰結果日前已公佈:杭州拱墅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新東方相關公司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並罰款1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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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起,某視頻博主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一系列拍攝新東方開展暑期補課的短視頻,並將其舉報至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8月10日,話題“杭州新東方全面停課”“網紅稱要讓補課行為在浙江斷根”登上微網志熱搜。之後,該網紅又叫板新東方旗下直播間東方甄選:“我要説真話,你的那份産品50塊錢,那個故事可能就要40塊錢,按照法律規定,我會讓你付出慘痛代價。”東方甄選對此回應,該網紅假借“打假”之名,歪曲事實,惡意“維權”,發佈大量抹黑東方甄選的言論,嚴重侵犯公司聲譽,給廣大消費者帶來困擾,已經發佈律師函。11月14日,該網紅又發佈視頻,向東方甄選和董宇輝致歉。
11月20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浙江省行政處罰結果資訊公開網站獲悉,被處罰主體為杭州學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關路第五分公司。據天眼查資訊顯示,杭州學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為杭州新東方教育諮詢有限公司。
處罰結果顯示,杭州學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關路第五分公司在拱墅區綠地運河商務中心實施了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並處違法所得一倍罰款,即罰款人民幣153787.50元。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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