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5日印發通知,決定組建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諮詢委員會),切實發揮專家的諮詢和輔助決策作用,提高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學決策水準。各工作片區每學年對片區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進行一次評估。
諮詢委員會在教育部領導下,承擔全國大中小學心理健康工作研究、諮詢、監測、評估、科學普及、引領指導等職責。主要職責包括組織專業力量,開發適合我國大中小學特點的心理健康測評工具庫,建立完善的調研體系和監測機制,跟蹤、監控和預測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態;深入開展科學研究,促進各地和學校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整合多方資源,為大中小學生提供更加專業、便捷和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務;做好重要決策、頂層設計的前期研究,為政策制訂提供諮詢和決策參考意見;發揮專業優勢,分類面向學生、家長、教師等群體進行科普宣傳等。
諮詢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委員組成,每屆任期4年。諮詢委員會的工作由主任委員主持,秘書處設在北京師範大學,負責諮詢委員會日常工作。諮詢委員會實行“一體+片區”組織機制,根據地理區域劃分為華北和東北片區、華東片區、華中和華南片區、西南片區、西北片區,每個片區設組長一人。
各工作片區要在組長組織帶領下,通過調研、科普宣講、義診等多種適宜方式,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覆蓋所在片區省份的重大活動,對片區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進行一次評估,準確把握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現狀、發展動態、存在問題及工作建議,向所在區域省級教育行政等部門和秘書處作出報告。
來源:人民網 | 撰稿:孫競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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