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深入實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動計劃,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佈第二批1000所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名單,實現急救教育試點各級各類學校全覆蓋,試點週期為兩年。
《通知》一併發佈《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指南》,從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兩個方面部署推進試點工作。總體要求是以提升學生健康素養為核心,以普及急救觀念、知識和技能為重點,以提升校園應急救護能力為目標,推動配備急救設施設備,加強青少年和教職員工急救教育培訓,完善學校急救教育育人體系。
重點任務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完善工作機制。教育部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宏觀統籌指導,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省域試點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政策、資金、項目和課題等方面向試點學校傾斜。各試點學校統籌學校辦學經費,合理安排急救教育投入,加強急救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和必要設備配備。二是建強師資隊伍。各試點學校組織校醫、體育與健康課教師、班主任等教職員工參加急救教育師資培訓,取得相應資質的教職員工在學校內開展急救教育培訓。三是開展急救培訓。各試點學校積極利用教師培訓、學生軍訓、體育與健康課程等渠道和載體,開展急救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學前階段,引導幼兒了解簡單急救常識,樹立安全健康意識;義務教育階段,使學生熟悉基本急救知識,提升生命安全和應急救護意識;高中教育階段,使學生掌握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高等教育階段,面向師生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知識與技能。鼓勵各地和試點學校將急救教育納入課程和學分體系。鼓勵有條件的省份或試點學校探索開發學校急救教育相關證書,記載師生參與急救教育的經歷和時長等。四是建設培訓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遴選學校或青少年綜合實踐基地作為培訓基地,指導和協助試點學校開展急救教育培訓。五是組建專家團隊。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遴選專家,研製開發急救教育內容資源、評價體系。六是加大宣傳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發揮媒體作用,廣泛開展學校急救教育公益宣傳,推廣典型案例,普及急救知識。
試點學校試點週期結束後,評估合格的將授予“全國急救教育學校”稱號。
來源:教育部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