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區狗撲倒並撕咬兩歲女孩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近幾年,惡性犬傷人事件屢屢見諸報端。這次四川崇州的狗咬人事件被熱議,主要是因為惡狗撕咬兩歲女孩的恐怖景象,遠遠超出了人們對日常的狗咬人的認識。女孩全身多處被咬傷,右腎挫裂傷,右側肋骨骨折。正如有些網友所言,看著惡狗撕咬小女孩的視頻,隔著螢幕都有撕心裂肺的感覺。
據《新華每日電訊》報道,咬傷女孩的黑色羅威納犬的主人唐某已經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唐某需要承擔賠償等民事責任是毫無疑問的,但究竟會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承擔多大的刑事責任,目前有不同的説法,要看最終的處理結果。
這次惡狗咬人不僅已經成為一個重大公共事件,還是一次重要的普法教育,更是文明養犬共識形成的重要契機。從某種程度上來説,“狗患”其實是“人禍”,關鍵在於養狗的人沒有嚴格遵守養狗的相關規定。比如,城市裏不能養大型犬、烈性犬,外出遛狗必須拴上繩子,給狗嘴戴上嘴套,這樣就可以儘量避免狗對其他人造成傷害。當一個人準備養狗,就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遵守文明養狗的相關規定,並且要有“狗惹事自己承擔責任”的心理準備。
如果這次惹事黑狗的主人唐某因自己的狗惹事而入刑的話,相信會對很多不文明養狗的人起到非常大的震懾作用,也更容易形成文明養狗的共識。近年來,不乏一些狗咬人事件,甚至也有惡性事件,但是對狗主人的處理往往只是要求其賠款、道歉,警示作用相對有限。
每個人都可能遭受失控的狗的攻擊,兒童在面對這樣的場景時,更缺乏自救的能力。因此,城市加強文明養狗的管理,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有利於為兒童創造一個更為安全的公共空間。現在,很多城市都明確規定禁養大型犬、惡性犬的種類,但在具體的認定上往往沒有與時俱進。據介紹,這次四川崇州惹事的羅威納犬,在有些城市沒有被列為禁養的烈性犬。四川省成都市的相關規定是10多年前制定的,當時這種犬還比較少見。可見,相關管理部門要吸取四川崇州的教訓,及時更新禁養犬的目錄。此外,對於文明養狗的規定,必須嚴格執行,不能只寫在紙上。比如,遛狗要拴繩,要給狗戴上嘴套,這樣就降低了狗傷人的概率。另外,對於無主的流浪狗,相關管理部門一定要加強監管,及時將之送到流浪狗中心管理,避免造成安全隱患。
有一點很值得關注,家長要教會孩子保護自己。畢竟現實中還會有人遛狗不拴繩,不給狗戴嘴套,還可能遇到流浪狗。家長要教育孩子不要去招惹狗。有時候,本來狗和人相安無事,但狗被激惹後,孩子就會面臨很大的危險。況且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有錯在先,狗的主人可減少或者不承擔責任。因此,讓孩子不主動去招惹狗,是一種積極的自我保護。不主動招惹狗的要求,也適用於自家養狗。儘管很多人不相信自己家裏的狗會咬人,但現實中兒童被自家狗咬傷的現象一直都有。
現在,很多地方都在加強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讓兒童免於“被狗傷害”,理應成為一條底線標準。願文明養狗成為一種新風尚,讓“狗咬兒童”的新聞不再出現。
(作者係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教育發展研究院研訓員)
來源:中國教育報 | 撰稿:劉波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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