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發佈公示公告,擬推薦“浙江省中小學生課文朗誦大賽”“浙江詩詞大會”“浙江省青少年媒介素養大賽”“‘陽光成長·美育之江’浙江省學生美育成果展示活動”4個項目為浙江省2023年擬新增進入中小學校的全省性競賽項目。
近年來,省教育廳持續加大對進入中小學校的全省性競賽項目規範管理力度,從2019年開始審核並公佈進校園競賽項目名單。
根據《浙江省進入中小學校全省性競賽活動管理細則(試行)》所稱的競賽活動,主要指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科技創新類、藝術體育類競賽等活動。
進入中小學校的浙江全省性競賽活動堅持公益性,不得向參賽學生、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
根據該《管理細則》,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競賽活動的獲獎結果,視為中小學生的榮譽,記入中小學生成長記錄,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非學科類競賽活動的獲獎結果,可作為中小學特長招生和特色招生的參考依據;但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學科類競賽活動的獲獎結果,一律不得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參考依據或門檻條件。
來源:溫州晚報 | 撰稿: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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