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安徽宿州73歲的張大爺來説,去超市購物必須帶的不是購物袋,而是老花鏡。
“很多食物標簽上的字太小了,有些商品就巴掌大小,配料表、廠商、批號等各種資訊擠在一起能有好幾百字。配料表我不會看,就想看看什麼時間生産的,保質期多久,結果後面寫著‘見袋身’。”張大爺告訴《法治日報》記者,有好幾次,他都因為看不清標簽上的字跡,向超市工作人員或其他顧客求助,“而且不是大包裝的商品標識文字就大,有些商品雖然體積大,但標識文字可能比小包裝商品還要小”。
“建議進一步規範食品標簽,統一標注方式,讓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能夠找得到、看得清。”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全國人大代表提交了《關於規範食品標簽,統一標注方式的建議》。
生産日期難以辨認
食品外包裝上的標簽是它的“身份證”,它所記載的生産廠家、生産日期、保質期、配料成分等資訊,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一個重要依據。相關資訊標注得清晰、準確,消費者購買、食用時才能心裏有底。
記者在近日調查時發現,除了字密又小,食品標簽的標注還存在諸多問題。
3月13日,記者來到位於天津市河東區的一家大型連鎖超市,一款牛板筋的包裝上寫著“生産日期:見包裝上標示”,但翻看幾遍後都看不到蹤跡。在超市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記者才看到商品靠近左上角的位置用很小的字印著一行數字,還得找準角度才看得見。
在另一款香腸的包裝袋上,標簽採用的底色為黑色,生産日期的顏色也是黑色,字跡和底色交疊在一起,很難辨認。有些商品的生産日期會籠統寫著袋身、瓶身,有些則明確標明在封口。
超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確實有幾款商品標簽印得很淺,平時也有顧客反映看不清日期的情況,但這只是小問題。
“食品標簽上的生産日期有的是油墨噴碼,時間一長或用酒精等就可以涂掉或修改,我們也因此多次被打假人要求賠償。現在進貨都要求廠家發鐳射列印的生産日期,這兩年超市裏一款墨印的商品都沒有。”該工作人員説。
記者發現,在很多超市,茶葉蛋、小香腸等食品是被放在網兜裏成兜出售的,其單個商品本來就小,包裝上面需要印刷的字又很多,都放在一起更加無法看到生産日期是什麼時候了。
記者注意到,在超市打折促銷時,工作人員往往會把多個商品放在一起捆綁銷售,這就導致打折商品的標簽被促銷包裝或其他商品擋住,尤其是生産日期更難看清。
配料表資訊存爭議
除了日期,食品標簽上的配料表同樣存在問題。
因為比較注重孩子吃得健康,重慶市的林女士在超市買食品時都會反覆看配料表,越乾淨就越放心,但她發現很多標明“零添加”的食品實際並非如此。
“今年過年我買了一款原味山楂片,瓶身上在明顯位置寫著‘零添加’,下面還有很小的一行字寫著‘香精、甜味劑’,結果配料表中卻標明含有山梨酸鉀、苯甲酸鈉這兩種防腐劑。”林女士説。
還有“矇住”食品標識資訊的情況存在。
今年2月,廣東佛山的萊女士網購了一款進口巧克力,結果食品標簽的過敏提示裏有3個字被黑色記號筆塗抹掉,發到網上詢問才知道是“含酒精”。
國家對於食品安全始終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法對標簽應當標明的事項進行了明確,《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也規定,食品標識應當清晰醒目,標識的背景和底色應當採用對比色,使消費者易於辨認、識讀。
為何現實中還存在不少食品標簽不規範的情況?
在北京觀韜中茂(青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傑看來,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個別企業對於法律規定的交替不是很了解,也存在內部溝通不當,相關部門之間對接存在資訊差,導致標簽存在瑕疵。同時,也不排除有的企業為了賺取不當利益,故意將標簽製作成問題標簽。
“由於很多標簽存在瑕疵的部分,實際上不一定會對商品産生真正的影響,因此消費者和監管部門對於標簽、説明書的包容性較大。”李傑説。
北京瀛和(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瓊賓認為,標簽如果是對關鍵資訊的缺少,例如生産日期、産品中的原料品類等資訊,可能會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若此時未標注的原料會使消費者産生過敏等不良反應,還可能會侵犯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權。一旦發生這樣的情況,消費者可以保存證據與商家溝通協商賠償的相關事項,或者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加強執法規範標準
食品標簽是消費者做購買決策最直接的參考依據,是消費者對於自身食品安全最能直接把關的部分,也是政府執法和公眾監督最可達的領域。如何才能防止食品標簽中的各種“文字遊戲”和“包裝遊戲”誤導、欺騙消費者?
據了解,食品標簽的標注做到完全一樣並不現實。不同的食品種類,大小和包裝樣式都不一樣,沒法徹底統一。有時因為包裝太小,有些廠商為了把該標注的內容都標注上去,只能壓縮字體,導致食品包裝上的標簽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字。
李傑認為,由於食品多樣性的特點,法律只能對食品標簽進行一個大概的規定,難以對每一樣食品標簽都進行非常詳細的規定,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的法律也在不斷地完善,2023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已經對包裝商品有一個較為詳細的規定,該辦法附件中詳細規定了法定計量單位的選擇、標注字符高度、允許短缺量。
“監管部門應當依法依規加強執法監管,加大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震懾不良商家以及生産企業。消費者在購買時發現了食品標簽存在瑕疵,消費者可以撥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電話進行舉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進行調查。根據規定,若查證屬實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經食品生産者採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可以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李傑説。
黃瓊賓建議,食品標簽的規範標準,要有更加科學的分類細化,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持續培訓,加大指導監管力度,讓企業生産有更明確的方向路徑,提高食品標簽的規範化水準。在食品生産領域提高科技應用水準,食品標簽的規範可以探索更加低成本高效能的方式,例如太小的包裝,可以用二維碼的方式標注完整的標簽資訊,方便消費者掃碼查看,包裝上只顯示必要的提示語或者産品資訊,供參考購買。
來源:法治日報 | 撰稿:張守坤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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