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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了50元的外賣,包裝費近10元?
發佈時間 | 2024-03-09 11:30:04    

   點了50元的外賣,包裝費近10元?

  平臺缺統一標準,商家借環保之名,外賣包裝竟成了一個新的利潤來源

  在當前的外賣市場,除支付食品本身的費用之外,普遍需要額外支付打包費或是包裝費,不少知名品牌的外賣平臺及餐飲連鎖店均存在此類情況。不少消費者反映,打包費或包裝費存在標準不一,以及盲目收取等現象。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強制收取外賣打包費,影響公平競爭,損害消費者權益。

  缺乏選擇權

  此前,某知名生鮮零售平臺加收1元包裝費,受到大量關注。

  該平臺官方作出的説明是:為確保商品妥善送達,將使用塑膠袋等環保包材對商品進行包裝。同時依據國家“限塑令”等相關政策要求,將對包裝材料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1元/訂單。記者嘗試下單發現,在該平臺購買玉米油、大米這樣的大件物品時,不用收取包裝費。而選取盒裝水果、饅頭等小件商品時,即便只買了一件自帶包裝的商品,也需要購買包裝袋,且無法勾除。

  除了生鮮零售平臺,外賣平臺也對包裝開始收費。3月5日,記者通過外賣平臺在某便利店下單,一箱24瓶裝的礦泉水,商品自帶紙箱,送達時並沒有再附加任何其他包裝,但這一單被憑空多收了2元錢。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曾表示,消費者有選擇權,各平臺應該給消費者“不用塑膠袋”的選項。

  缺乏收費標準

  在缺乏選擇權之外,外賣行業還有一個問題是:收費標準不一。

  外賣平臺入駐商戶品類眾多,很難設置完全統一的標準。從商家的角度來説,有的是為了便於運輸,更好保證食物的色香味;有的為讓食物看上去更加有儀式感,所以盡可能選擇好的、貴的包裝物,提高消費者的體驗感。

  還有一些,則是在滿減優惠、折扣優惠等價格壓力下,用包裝費來部分抵消優惠費用,或者通過銷售包裝物來獲取利潤。

  市民孟女士在一家入駐外賣平臺的粥鋪下單,選購了皮蛋瘦肉粥、灌湯小籠包、青菜瘦肉粥、茶葉蛋、蒸餃等産品,疊加店舖滿減以及平臺紅包之後,最終支付金額約50元。其中,光是包裝費就要近10元。

  如此高昂的費用,讓她吃了一驚,並向商家表達了不解。商家曬出相應的明細單,記者看到,50元的總金額是餐品價格算上打包費,並減去相應的優惠補貼。在此基礎上,這一單被扣去7.4%的佣金,以及6.4元的配送服務費,商家實際到手金額約40元。“一單就賺幾元錢,房租人工水電以及食材成本,再便宜就幹不下去了。”

  制定細化規則

  外賣打包費和包裝費之所以成了“刺客”,是因為它超出了消費者的心理預期。在很多人看來,這類費用不應隨意收取。

  市消保委認為,外賣食品的價格理應包含基本的打包費用。在消費者購買外賣食品時,打包是服務的一部分,理應被包含在食品價格中,而無需額外收費。單獨收取打包費無異於對消費者進行二次收費,這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則。將外賣打包費作為價外收費,實際上是一種“低開高走”的商業套路。消費者在比較不同品牌、不同平臺的外賣價格時,往往會因為額外的打包費而難以做出準確判斷。

  以環保名義收取的包裝費,實際上是對“禁塑令”的扭曲。一些商家以環保為名,對包裝袋、包裝盒等進行額外收費,這不僅未能有效減少外賣包裝的使用,反而因為外賣包裝成了一個新的利潤來源,導致其使用量不減反增。

  此外,有業內人士提出,無論是通過立法立規還是行業發佈指引等方式,都應制定更為細化的外賣包裝費收取規則,對外賣包裝物的名稱、材質、規格、單價、不同品類食物的打包方式、包裝費的收取規則等關鍵內容予以規範。

來源:解放日報    | 撰稿:束涵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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