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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時測評九五成新、次日回收變七八成新,二手市場檢測混亂
發佈時間 | 2024-02-01 09:52:24    

   今年1月2日,山東濰坊的李先生在某二手交易平臺購買了一台筆記型電腦,平臺出示的質檢報告顯示所有功能完好,螢幕也無任何問題和劃痕。可李先生收到商品後卻發現,電腦螢幕上有一道較為明顯的劃痕,揚聲器也有問題,和官方檢測報告結果明顯不一致。

  1月4日,因為人在外地,沒法親自驗車,江蘇鎮江的盧先生便在某二手車交易平台下單檢測一輛二手車,檢測報告顯示車輛整體沒問題,外觀有5處劃痕,並附上了照片。可後來提車時,盧先生發現除了檢測報告顯示的5處劃痕外,車門上還有3處很明顯的劃痕,保險杠上還有兩處較大面積的掉漆。

  1月6日,湖南益陽的劉女士在某二手交易平臺花3300元買了一部二手手機,在商品詳情頁面,賣家介紹手機為自用,幾乎全新,沒有維修過,還上傳了機身細節圖片。結果她用了不到一個月就出現黑屏,拿去官方店檢測發現是維修過的翻新機。

  ……

  在二手商品交易過程中,很多商品特別是價格較高的商品,往往都會進行檢測,通過檢測報告來確認品質。然而,《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不管是二手交易平臺官方出具的檢測報告,還是個人上傳的第三方檢測報告,都存在大量問題,出現收到的商品情況與檢測報告不符,拿去檢測的同一樣商品有截然不同的檢測結果等。這不禁讓很多消費者吐槽:檢測報告到底還能不能相信?

  二手交易市場的檢測報告如何保真?成為消費者關注的一大焦點。

  檢測結果不準

  與實物不相符

  2023年7月,湖北武漢的嚴先生在某二手交易平臺買了副頭戴式耳機,官方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該耳機九成新,無瑕疵,在下單前嚴先生還和客服確認過,客服承諾耳機所有情況都和檢測報告寫的一樣。

  “可沒用幾天,聽筒裏就經常出現雜音,用了不到一個月,耳機的麥克風就出了問題,我説話對方聽不見。向平臺投訴後也沒有得到任何解決。”嚴先生説,這種到處是暗傷的産品,平臺提供的檢測報告居然顯示一切功能正常,商品還挂著平臺推薦的旗號,這是明目張膽地欺騙消費者。

  “在××(二手交易平臺)買東西真要謹慎。”去年12月,江蘇常熟的季女士在二手交易平臺購買了一個相機鏡頭,賣家稱委託了該平臺檢測,檢測報告顯示,該鏡頭無維修無進水,沒有任何的劃痕磕碰。

  “而且賣家對鏡頭品質也作出了承諾,我想著應該沒什麼問題,於是就下單了。到手後發現是進水鏡頭,並且大修過。因為鏡頭內部有水漬,後螺絲還有扭過的痕跡,這和檢測報告結果完全不一樣,後來好不容易才把鏡頭退掉。”季女士説。

  檢測報告出問題,坑的不只是買家。

  去年4月,福建泉州的盛先生因為換手機,就把之前從線下官方店購買的蘋果手機拿到某二手交易平臺轉賣。儘管手機用了一年半,但看上去還很新,性能也很不錯。在商品詳情頁面,盛先生提供了各種照片視頻證明手機沒有問題。

  “有人想買,為了求保險,他選擇了平臺官方檢測機構,沒想到這一測就測出來好多問題。檢測報告顯示,我的手機機身劃痕和磕碰明顯,攝像頭拍照還有黑斑,512GB的記憶體還被檢測為128GB。對方看了這個報告肯定不願意買了,還讓我把檢測的錢賠給他。”盛先生説,這檢測報告也太不正規太兒戲了。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蘇號朋向記者介紹説,目前二手電商有兩種模式:C2C(個人對個人)及C2B2C(消費者到企業,再到消費者)。C2C模式下,平臺只是促成交易,此類交易一般由民法典相關規定進行調整;而在C2B2C模式下,平臺先從個人處回收舊貨,再以平臺自營的方式賣給消費者,由此引發的消費糾紛可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若平臺在賣出商品或回收商品時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則構成消費欺詐,可能承擔的法律後果包括退貨、更換、修理、懲罰性賠償等。”蘇號朋説。

  在購買商品前,很多消費者擔心自己買到的商品出問題,從而選擇二手交易平臺提供的檢測服務。如果因檢測報告出問題導致消費者受到損失,平臺是否應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索維華説,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消費者購買商品前,選擇平臺質檢,並與平臺就質檢達成合意,可以基於此認定消費者與平臺之間達成了技術服務合同,如因檢測報告受損,消費者可以依據雙方達成的技術服務合同約定和民法典相關規定主張平臺承擔相關民事責任。”索維華説。

  檢測沒有標準

  出現陰陽報告

  1月22日,記者在某二手交易平臺花623元購買了一台二手手機,檢測報告顯示該手機為九五成新,外觀/螢幕輕微劃痕,功能正常,套殼/貼膜後劃痕幾乎不可見。

  在收到手機的第二天,記者拿著該手機到該平臺線下門店,提出賣了這臺手機。經店員簡單檢驗後指出,這臺手機有明顯使用痕跡,僅七八成新,通過線上估值回收價為381元。“你真要想賣的話,我這邊會再詳細檢測下手機的各項功能,如果都沒問題的話成交價應該和這差不多。”

  也就是説,按照同一個平臺的標準,手機僅收到一天,也沒有使用,就從原來的九五成新變成了七八成新,價值縮水近四成。

  該平臺有商品回收自測功能,記者自測時,將手機使用痕跡填寫為“輕微”,則預估回收價變為485元。

  隨後,記者又去了另外兩個不同品牌的二手商品回收線下店,對方給出的結論也不同:一個認為手機背面雖然能看出使用痕跡,整體保護還挺好,有九成新;另一家認為螢幕有些泛黃,使用痕跡輕微,有八成新。

  記者體驗手機回收過程發現,某二手交易平臺的質檢工程師雖然用專業設備檢測,但其中有多個選項是由工程師主觀判斷,如螢幕外觀、邊框背板、聲音功能、機身彎曲情況等。記者了解到,“邊框背板”這一項最容易被挑刺,工程師總能在其中挑出細微的劃痕來壓價,是否有劃痕、劃痕有多嚴重,全憑工程師判斷。

  這類情況也出現在二手車市場。據報道,今年4月,浙江寧波的二手車商郝先生自己收了一輛車,通過查博士檢測平臺做了一個檢測,鑒定為非事故車,然後他就很放心地把這輛車賣給了客戶。但是這位客戶買下這輛車之後,也通過查博士平臺做了一個測試,被鑒定為事故車,同一個平臺出現了兩個截然相反的結果。

  甚至有平臺官方提供的檢測服務出的檢測報告,平臺自己都不予認可。

  去年11月,上海市奉賢區的越彬開的二手網店收到了某平臺警告,説他發佈了假冒偽劣産品,並扣除了平臺信用分。為了撤回處罰,越彬第一時間用另一個賬號把同一商品上架並購買,同時還下單並通過了平臺的官方檢測服務,官方給出的檢測結果是符合所賣品牌的工藝標準。

  於是越彬用這份檢測報告去申訴,“可申訴不成立,客服告訴我説需要上傳發票,由品牌方開證明,或是補充明確具有CAN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MA(中國計量認證)等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也就是説,平臺檢測報告根本不能拿來證明東西是真還是假。”

  為何二手交易市場會出現如此多檢測報告差異大,甚至是陰陽檢測報告的現象?

  蘇號朋説,近年來,隨著迴圈經濟的發展,二手電商行業迅速發展,為追求利潤最大化,甚至為了謀取不正當收益,有些二手電商平臺鋌而走險,不惜使用欺詐手段,為賣家出具虛假的檢測報告以提高産品吸引力,或者以低價回收産品,從而出現陰陽檢測報告現象。

  “線上上交易中,買方只能通過賣方描述對物品進行大致的了解,存在嚴重的資訊不對稱。尤其是在二手電子産品交易中,消費者對經營者提供的資訊依賴度極高,而網際網路的資訊不對稱性使消費者很難掌握和甄別經營者提供資訊的真實性,消費者的弱勢地位更加突出。”蘇號朋説。

  他指出,檢測報告是否真實、準確、全面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資訊,直接影響到網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而平臺往往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在檢測報告中將不利的情形隱瞞或作虛假説明,這是最為常見也最具有欺騙性的行為。二手電商市場魚龍混雜,檢測平臺的資質與程式未受到嚴格核查,而買方對需要檢測的商品往往不具有相應知識,也給了一些商家和平臺可乘之機。

  制定檢測標準

  建立審核機制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二手交易市場中的檢測報告十分混亂,出問題時是要求買家還是賣家出具檢測報告並不統一,有些檢測報告是商家自己上傳或者偽造的,甚至平臺自身出具的檢測報告也有不少問題。由此也産生很多消費者對檢測報告哪怕是官方檢測報告也不信任的情況。

  如何保障和提升二手交易市場中檢測報告的公信力?

  蘇號朋認為,檢測報告公信力需從事前與事後予以保障。法律應制定統一的標準,規定對不同類別商品進行檢測的主體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同時鼓勵建立權威檢測機構認證制度,確保這些機構具備資質和專業性,提高檢測報告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此外,法律還應設立相關的追究機制,鼓勵消費者對發現虛假檢測報告的行為進行舉報,並明確提供虛假檢測報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等,以加強對不法商家的監管。

  “檢測標準的確定應由政府部門主導,以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同時,鼓勵專業行業協會、權威檢測機構等參與標準的制定,以確保標準的全面性和專業性。”蘇號朋説。

  如何才能減少二手交易市場中的各種檢測亂象?

  索維華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儘快出臺實施各類二手商品檢測的標準及方法,特別是對檢測的主體及檢測報告中帶有誤導性內容作出明確的禁止性規定,或建立二手物品檢測報告登記編碼制度,且一經登記不得更改,並不斷加大執法監察力度。

  “就平臺而言,可以採用更先進的方法來提升檢測的準確性。如使用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技術來自動識別商品的磨損和損傷;規範檢測流程,對每個二手商品的檢測報告進行編號,方便查詢,避免篡改;積極回應消費者訴求,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索維華説。

  蘇號朋認為,應建立完善的平臺審核機制,對涉及虛假檢測報告的商家進行處罰,並公開違規商家名單,增加市場透明度。針對潛在的糾紛,平臺也應配套一整套的售後兜底服務,如第三方復檢、假一賠三等。同時,還要完善消費者維權機制,鼓勵消費者積極舉報虛假檢測報告,保存好相關證據材料。在發生糾紛後,及時通過調解、投訴、訴訟等方式依法維權。

  二手交易平臺存在不少虛假宣傳問題産生大量糾紛

  前不久,安徽滁州的蔡女士在逛某二手交易平臺時,看中一件某品牌的羊羔絨棉服,商品頁面顯示這件衣服是全新的。“我也諮詢了賣家,對方明確表示全新未下水,沒有瑕疵破損污漬等品質問題。”

  然而,蔡女士下單後商品寄到手上發現,衣服有很多線頭,又臟又破,“一看就不是全新的”。蔡女士立即聯繫賣家要求退貨退款,遭到拒絕,她又聯繫平臺客服進行維權,並將自己與賣家的聊天記錄發給客服,但對方表示:買家已確認收貨,舉證無效。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了解到,在二手交易平臺存在不少虛假宣傳的問題,比如賣家宣傳商品九五新、九九新乃至全新,但消費者拿到手後卻發現商品根本不新;還有賣家在拍攝商品時故意遮擋、隱藏瑕疵,引發了不少糾紛。

  河南洛陽的王先生近日在某二手交易平臺花費860元購買了一部iPhone XR手機,“我是看賣家説這部手機有九成新,也特意詢問了是否有磕碰劃痕,確認沒有大的問題後才下單的”。

  然而,王先生收到手機後發現該手機螢幕有背光,外屏的邊碎了,拍照視野有明顯黑斑,手機震動也有問題。“這哪是九成新,完全是一部用了很久很破的舊手機。”王先生十分生氣,選擇申請退貨退款,但遭到賣家拒絕。

  無奈之下,王先生只能在平臺的“小法庭”和商家“打官司”,結果“敗訴”,平臺自動確認收貨。王先生再找平臺客服協商,對方要求其到官方售後開檢測報告,“這是從平臺買的二手手機,我去哪找售後做檢測?這明顯是偏袒賣家,不願意解決問題”。

  九五新、九九新、全新……記者調查注意到,賣家在平臺出售二手商品時,往往以此標注商品的新舊程度,標注越新的商品售價更高,但因此産生的糾紛不斷。

  某二手交易平臺一位賣家告訴記者,所謂幾成新,又沒有什麼標準,都是賣家發佈商品時自行選擇,把商品標的“新一些”賣個好價格,是行業慣例。

  他舉例説,自己買了一雙鞋,穿過一兩次後覺得不合腳,便仔細擦掉鞋上的灰塵,放在鞋盒上選擇好角度拍照,再挂到二手交易平臺售賣,標注“全新”,商品説明為“鞋子未上腳,僅剪掉商標,可議價”,這樣會大大提升交易的成功率。

  “如果到貨後對方不滿意,拒絕確認收貨,可以做點補償,再不行就申請‘小法庭’來解決。”該賣家説。他坦言,有時候買家贏了,他也只能作出較大的補償,或退款退貨。

  不僅僅是新舊程度的問題,誇大宣傳、掩蓋瑕疵、用正品圖片宣傳賣次品等問題也層出不窮,産生了大量糾紛。

  “頂級材料全碳素、明星同款、原廠原胚、送各種小零件……”這是某二手交易平臺上關於一款網球拍的介紹,洋洋灑灑幾百字,配上精緻的照片,以及相比同款球拍原價十分之一的價格,令許多網球愛好者心動不已。

  “太划算了。”河北滄州的張先生在看完球拍介紹後,毫不猶豫就選擇了入手。可拿到球拍後他發現不對勁,球拍上沒有品牌標誌,漆水也很掉檔次,一看就是冒牌貨,和平臺上賣家對商品的介紹及照片不一致。

  為此,張先生聯繫了賣家,賣家稱:“在介紹中沒説是正品,而且這個價格,懂行的都知道是高倣。”

  之後,張先生又打開商品連結,發現幾百字的球拍介紹中確實找不到一個“正品”的字眼,但話裏話外都暗示是正品,照片也和正品幾乎一樣。隨後張先生申請平臺介入,但最終也沒能協商一致。

  多位受訪消費者告訴記者,相比于假貨、倣品——從價格上就可以看出端倪,而瑕疵的掩蓋則很難察覺,賣家在宣傳中大夸特誇,消費者一不留神就落入陷阱。

  北京朝陽的李先生是一位玉石愛好者,經常在網上購買一些玉石玩件,也喜歡在二手交易平臺“撿漏”。

  前段時間,李先生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看到一塊翡翠平安扣手把件。“看圖片、視頻和介紹,這是一塊帶綠帶翡的糯種翡翠平安扣,個頭大小也適合做手把件,賣家已經把手把繩穿好,用的是很粗很高檔的那種手把繩,在反覆和賣家確認沒有瑕疵後,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終以9000元成交。”

  商品寄到後,李先生愛不釋手,結果把手把繩一轉,發現原本繩子遮住的地方有一大塊黑斑。“這是一個大瑕疵,商品價值大打折扣,我立即與賣家聯繫。人家説翡翠帶點黑斑很正常,不算瑕疵,而且繩子正好擋在這個位置他也沒注意。”

  “賣家拍的視頻和圖片都很完美,結果瑕疵被遮住了,這是虛假宣傳。”李先生很生氣,申請客服介入後多次交涉,賣家最終同意換等價值的物品,但不能退貨。李先生只能無奈調換了一件商品。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饒偉説,虛假宣傳既涉及對買家的欺詐,同時也涉嫌違反廣告法等相關法律而應受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如果賣家發佈的廣告構成虛假廣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發佈,並處以相應罰款。對於平臺而言,需要提供賣家的真實身份資訊、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如果不能提供的,則買家可以要求平臺先行賠償。

  對於以幾成新來描述商品新舊程度的現象,受訪專家表示,行業無相關認定標準,也凸顯了買賣雙方之間資訊的不對稱。

  饒偉説,二手交易平臺出售的商品基本為使用後的商品,單純從幾成新的角度評價商品的完好度不夠準確,且消費者與商家對於幾成新的理解會存在偏差,一定程度上會導致雙方資訊不對稱。因此在銷售二手商品時,應當結合多角度真實照片、視頻等形式體現商品樣貌,同時對於使用情況應當進行詳細描述。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説,商品描述越精準越好,避免九成新、九九新這樣不精準的、大而不當的描述,這往往是糾紛産生的根源。

  在饒偉看來,二手交易平臺出售的商品基本為使用後的商品,單純從幾成新的角度評價商品的完好度不夠準確,且消費者與商家對於幾成新的理解會存在偏差,一定程度上會導致雙方資訊不對稱。因此在銷售二手商品時,應當結合多角度真實照片、視頻等形式體現商品樣貌,同時對於使用情況應當進行詳細描述。二手平臺應對賣家所列資訊進行必要的引導,甚至設置一些必選項,設置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描述、圖片上傳、視頻展示等形式,使賣家能夠對出售的貨物全面呈現和展示。並且做出必要的提示,比如,如果賣家不能完成全面展示,則在平臺上提示買家注意風險。

  對於一些平臺引進消費者組建“小法庭”來處理糾紛、判斷誰對誰錯,饒偉直言,“小法庭”機制的評判規則更多的是根據普通人的道德標準以及內心的主觀感受,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客觀、公正性,特別是對於金額較大或買賣雙方分歧意見無法調和的糾紛,則需要引導進入相關的法律糾紛解決渠道來處理。

  對於上述糾紛,平臺介入後若判定賣家無責任,消費者又該如何維權?

  饒偉説,消費者在與賣家協商無果且平臺判定經營者無責的情況下,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反映訴求,請求消費者協會介入解決。如果協會也不能調解的,消費者還可以通過訴訟或仲裁的方式進行維權。

  劉俊海認為,站在賣家角度,關鍵在於賣家要承擔舉證責任,列明進貨渠道、展示商品細節等。出現糾紛平臺介入後,買賣雙方的問題化解也應建立在事實和證據基礎之上,如果對平臺的判定不服,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來源:法治日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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