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田徑協會原主席于洪臣受賄一案。
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于洪臣先後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黨委書記、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田徑協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聯賽晉級、職務競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54萬餘元,其中350萬元尚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于洪臣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于洪臣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于洪臣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三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中國福特寶足球産業發展公司原總經理、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錚受賄案也于當日在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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