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北京航空航太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張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廣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長期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公器私用,靠校吃校,將任職高校的資源作為謀私貪腐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資産管理、招生入學、求職就業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廣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廣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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