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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評社丨在國家公祭日挑釁公眾,錯在哪?
發佈時間 | 2023-12-20 09:09:35    

   今年12月13日,是第十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但就在當晚及第二天晚上,台州椒江區一籃球場內,吳某有(外省籍)接連兩天身貼日本國旗出現,並與上前制止的群眾發生爭吵。15日,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區分局依法對該男子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也許有人會説,日本國旗又不是違禁物品,無論體育賽事還是外事活動,國內的很多場合都可以看到。這名男子只是把日本國旗貼在衣服上展示,錯了嗎?

  不僅錯了,該男子的行為已經觸碰到了國人的底線。

  每年的12月13日,對所有中國人來説是一個特殊的日子。86年前的這天,侵華日軍製造了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30萬同胞慘遭殺戮。這是人類歷史上滅絕人性的暴行,是中華民族的深重苦難。身為中國人,永不敢忘,永不能忘。在這一天以國之名追憶逝者捍衛和平,正是國行公祭的意義所在。

  但是,這名男子卻專門挑在這個特殊的日子在公共場所實施如此行為,選錯了時間點,選錯了場合。他明知這一天是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卻偏偏把當年侵略者的旗幟貼在身上招搖過市,不是挑釁是什麼?不是往中華民族傷口上撒鹽是什麼?更過分的是,第一天被周圍群眾制止之後,該男子第二天晚上繼續實施這一行為,一而再地惡意挑釁,可見是有意為之、有備而來。無論他的動機如何,都是對民族感情的嚴重傷害,是對死難同胞的不敬,更是對為了保衛國家、捍衛尊嚴而英勇犧牲的無數英雄們的侮辱。

  面對這樣的行為,公安機關必須雷霆出擊以正視聽。而那些肆意傷害民族感情的行為,不僅將受到公眾輿論的譴責,更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中明文規定:“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慘痛的歷史形成了我們特有的民族記憶,但是近年來卻出現過多起嚴重侵犯民族感情的事件。比如2022年10月12日為烈士邱少雲忌日,新力中國當天在社交媒體上發表的內容疑似影射侮辱烈士,賬號被禁言處理。對挑戰底線的行為必須依法懲處,才能以儆效尤,捍衛民族精神與情感。

  歷史面前,無人是孤島。時光流逝,目前登記在冊在世的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僅剩38人,能如常參加國家公祭儀式的老人越來越少。歷史是一部永遠不能忘卻的教科書,上面記載著我們民族的血淚和付出。作為國民,我們應該以正確的態度面對過去,守護歷史的真相,承續我們民族的精神血脈,從而珍視和平、守衛和平。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評論員 逯海濤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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