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周海媚工作室對外發佈訃告,宣佈周海媚因病醫治無效,于2023年12月11日去世,享年57歲。
12日晚,疑似周海媚生前送醫搶救的病歷出現在網路,詳細記載了周海媚的相關搶救資訊。該病歷顯示為北京順義區某醫院。一名工作人員證實,流傳出來的病歷是真實的,醫院也正在調查該病歷是如何洩露出來的,並將會實事求是對外公佈調查結果。北京市順義區衛健委也回復稱,已關注到該情況,正介入調查,公安機關也已經介入。
周海媚剛剛離世,就有人作妖添堵,同步把人家的真實病歷給洩露出來,毫無倫理道德底線,更談不上對逝者的“絲毫尊重”,這還讓逝者如何能安息呢?這份病歷是誰發出來的?其目的是什麼?又是通過什麼方式得到的?相關醫院是否有監督管理不力的問題?這些問題,都需要一一給個説法。無論具體情況如何,這種病歷會被發出來,就是一件恥辱的事,更是對法律乃至文明的嘲弄。
病歷事關病人的隱私,根據《民法典》人格權編第六章的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如果侵犯了,給他人造成損害了,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很多人或許會疑惑,去世的人,也存在“隱私被侵犯”一説嗎?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死者的隱私受到侵害,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説,雖然周海媚已離世,但侵犯她隱私的行為,依然違法,需要承擔責任。
此事更不尋常的地方在於,周海媚是一個公眾人物,又剛剛“身死”,洩露她的隱私,不只是對她和她的家人造成“二次傷害”,也是對廣大喜歡她的影迷粉絲乃至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一種傷害。尤其需要強調的是,這種行為刺痛的是“逝者為大”的社會共識。網上對此行為的聲討,以及所瀰漫的悲憤之情,就是最有力的證明。
周海媚剛離世病歷就被洩露,這事也很容易讓我們回想起2015年年初的一起事件。歌手姚貝娜病逝後,有記者偽裝成姚貝娜主治醫生的助手進入太平間,未經家屬同意,擅自對姚貝娜屍體進行拍攝,侵犯了死者的隱私,引發了姚貝娜家人的怒氣,更在輿論場上掀起軒然大波。這事也讓新聞倫理、公序良俗,都碎了滿地。
如今,姚貝娜事件已過去近9年,沒想到還有人在冒天下之大不韙,幹類似的腌臢事,有些“臭毛病”咋就是改不掉?侵權就是侵權,傷害就是傷害,任何理由任何藉口都不是擋箭牌。周海媚病歷被洩露事件,必須要嚴肅問責和處理,以正視聽。
讓周海媚“安安靜靜”走,不只是為她,也是在為我們自己保留“基本的體面”。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評論員 王彬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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