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公里高速,沒找到一個能用的母嬰室”,這兩天,一則關於“找不到母嬰室”的消息受到大家關注。近日,家住天津市的張先生開車,帶老婆和3個月大的兒子趕回河南老家,他沒想到停靠了20多個服務區,只有2個服務區有母嬰室。即使好不容易找到了母嬰室,但發現一個未啟用,一個則堆滿了雜物。最後,孩子喂奶、換尿布、沖洗屁股都是在車上進行的。
由於哺乳涉及隱私,也關乎人的尊嚴和體面,出行缺乏母嬰室,會給人精神上帶來不小的壓力,行動上也帶來不便。現實中,不僅高速公路的服務區缺乏母嬰室,大多數公共場所也是如此。有媒體記者調查發現,大多數公共場所,如大型商場、地鐵、醫院、飯店,目前仍普遍存在母嬰室設置不足、母嬰室設施不齊全、母嬰室被不合理使用、佔用的情況。
母嬰室數量匱乏,即使有但也缺乏管理是普遍的現實。“母嬰室”似乎淪為了一個名稱,一個“擺設”。電視劇《今生也是第一次》裏有這樣一幕,由王子文飾演的母親,著急詢問保潔員母嬰室在哪,保潔員脫口而出的卻是“女廁所就在這裡”。不少人直接將母嬰室認作女廁所,當做雜物間,是實實在在的現實。編劇能寫出這段對話,不得不説,是十分諳熟現實的。
這其實折射出的社會現狀是,對於母嬰室的存在,大多數人仍是缺乏公共意識的。人們對母嬰室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看待母嬰室也缺乏人性化視角,甚至很多人認為母嬰室不是必要需求,也不認為社會應該為育兒提供便捷、優質的公共服務。
需要明確的是,母嬰室的主要功能是方便寶媽寶爸帶娃出行,在公共場所開設的供寶媽哺乳、給嬰兒換尿布的場所。帶嬰兒出行的人隨時都有這個需求,這關乎人的隱私、尊嚴。母嬰室的使用狀態需要像廁所那樣被及時維護。
雖然現實中母嬰室數量不足、設施不全或者是存在被佔用的情況,完全是違規的,監察機關可以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去維護母嬰群體的基本權利,但在現實中卻很難實現。大多數有哺乳需求的母親秉持的還是忍忍就過去的想法。
2020年10月修訂公佈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大型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旅遊景區景點等設置母嬰室、嬰兒護理臺以及方便幼兒使用的坐便器、洗手臺等衛生設施,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
母嬰室的社會需求已然被看到。規範完善母嬰室建設,需要強制力來保障。加大宣傳是一個方面,把母嬰室建設上升到法律層面也十分重要。此時,相關法律需要及時推進,相關部門也要監督落實到位。這也是創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內在要求。
當母嬰室成為公共場所的“必需品”時,相信那些“在母嬰室抽煙”“母嬰室被佔用”等引發社會爭議的社會新聞也會減少很多。
來源:光明日報 | 撰稿:張同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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