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散之草書《自作詩<賣書四首>》過眼錄

發佈時間:2022-04-07 13:25:46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王罡 | 責任編輯:殷曉霞

關鍵詞:林散之,草書,書法,賣書,中國

草聖林散之

林散之(1898-1989),名霖,又名以霖,字散之,號三癡、散耳、江上老人。“詩書畫三絕”,尤其草書,被稱為“草聖”。林散之祖籍安徽省和縣,生於江蘇省南京市江浦縣(今南京市浦口區)。曾任江浦縣副縣長、南京市政協副主席、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國畫院一級美術師、南京書畫院院長、中國書法家協會江蘇分會名譽主席等。林散之8歲學藝,未有師承。16歲跟范培開學書,18歲從張栗庵,32歲師黃賓虹,37歲隻身萬里行。書法先楷後行,由唐入魏,由魏入漢,轉而入唐,宋元明清,皆所摹習。歷經“三變”之後,60歲開始專攻草書,草書以王羲之為宗,以懷素為體,以王鐸為友,以董其昌、祝允明為賓。林散之用長鋒羊毫筆、宿墨、生宣紙,並將繪畫中的墨法運用於書法,創立“林體”。“林體”的特點是“瘦勁飄逸”,基本特徵是“瘦勁圓澀,枯濕濃淡,偏正相依,飄逸天成”。1972年,中日書法交流選拔,林散之一舉成名。“林體”反映了近300年來中國草書藝術的最高成就,捍衛了中國書法在國際上的中心地位。書法大家高二適見到林散之的字,拍案驚呼:“這才叫字!”中國書協主席啟功看到林散之的草書,脫帽三鞠躬。書法巨匠趙樸初説:“林老書法,舉世無雙。”日本現代碑學派巨擘青山杉雨稱讚:“草聖遺法在此翁。”林散之草書代表作有《中日友誼詩》《許瑤詩 論懷素草書》《自作詩 論書一首》《李白草書歌行》等。《中日友誼詩》被譽為“林散之第一草書”。

林散之草書《自作詩<賣書四首>》

林散之草書《自作詩<賣書四首>》,手卷,尺寸為25×55釐米,按行規算2平方尺。落款是“賣書四首,六二年冬仲,散之左耳”,名章是“林散之印”(白文)。小狼毫筆,磨墨,熟宣紙,裱工精細。品相八品,有黃點。作品正文內容是:

匆匆去住兩無因,物我山中幾化塵。

一念未忘尋舊路,買書人作賣書人。

平生淫志溺多藏,大費人間自厚亡。

豈忍看他錦字裏,壁魚猶戀舊時香。

亦知佛氏戒癡貪,克制心源實大難。

幾種珍藏剛賣出,又從獵處喜新刊。

微茫塵裏懺無明,一字因緣洗未清。

深恐漏根成宿命,帶將余習到來生。

從1959年開始,我國進入了“三年困難時期”,身為副縣長的林散之一家生活十分艱難。為了高價買些豆腐渣、豆餅、米糠之類的可食之物給兒女們充饑,林散之不得不拿出收藏多年的清邃古堂《金石索》、明世德堂《韓非子》等珍貴古書到南京古舊書店賣錢。心中的不捨與無奈無處宣泄,於是寫了這四首詩。林散之感嘆:“買書人作賣書人。”後來又作了修改,第一首第一句中的“去住”改為“得失”,第二首第一句中的“溺”改為“在”,第二句中的“自”改為“有”,第三首第二句中的“源”改為“情”,第四句中的“獵處喜”改為“架上覓”,第四首第二句中的“一”改為“文”。2004年9月收入《林散之詩集》第102頁,文物出版社。詩的題目是“賣書四首”,但是,內容只有三首。第一、二首沒有變,第三首是原第三首的第一句,加第四首的第二、三、四句。為什麼會錯?可能是編稿遺漏,校對也沒有校出來。

《林散之詩集》第102頁

林散之草書《自作詩<賣書四首>》(局部)

《紀念林散之先生誕辰一百二十週年作品集》

草書《自作詩<賣書四首>》作于1962年12月,是林散之20世紀60年代草書作品的代表作。書作第三行中的“看他”,林散之在右邊點了兩點,表示這兩個字不要。倒數第五行中的第六個字是“恐”,這個字的邊上點了一點,也表示不要。這幅作品用的是小號狼毫筆或小號兼毫筆的筆尖在熟宣上寫成的,筆筆到位,字字精神。從線條和筆鋒上來看,有唐代懷素的筆法,提多按少。還有孫過庭的筆意,爽利剛斷。詩為心聲,字表詩意。這線條,細尖圓勁,俊拔剛強,特別是豎畫和捺畫,就像錐子一樣既細又尖,再看這四首詩的內容,尤其是讀書人看到,會有一種無奈的感覺,如同錐子扎心似的難受。

林散之草書《自作詩<賣書四首>》,最早是林散之的自藏之作,1989年林散之去世後流向社會。南京藏家孔祥東于1998年底從一行家手上購得,價格是4300元。同時還購得兩幅:一幅是《挽鎮江苗丈辛叟二首》20×67釐米,4500元;一幅是《題畫友李山新疆寫生稿》15×69釐米,4200元。到了2002年,孔祥東經不住買家的軟磨硬泡,以7000元的價格轉讓出手。

林散之草書《自作詩<賣書四首>》,2018年4月著錄在《紀念林散之先生誕辰一百二十週年作品集》第87頁,江蘇鳳凰美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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