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研智庫論壇年會|沈和:清費減負助推民企提質增效

發佈時間:2018-11-29 08:51:21 | 來源:國研智庫 | 作者:張菀航 | 責任編輯:殷曉霞

關鍵詞:智庫,國研,基金費率,提質增效,涉企

“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提出‘四個重要’新論斷,作出‘自己人’新表述,明確了六個方面新舉措,向全社會發出了最強音,給出了定心丸,提供了指南針。” 在11月24日召開的“國研智庫論壇·第五屆年會”上,江蘇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沈和在發言伊始説。

沈和提到,當前不少人認為,民營經濟發展迎來了重大轉機,整個經濟發展將迎來重大拐點。一些較樂觀人士甚至表示,通過政企攜手、多方努力,定能夠把民營企業“市場的冰山”化為“市場的海洋”、“融資的高山”化為“融資的高地”、“轉型的火山”化為“轉型的動能”。

在沈和看來,在增進信心的同時,還要意識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把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精神轉化為實際成果,僅僅靠政治表態和出臺一些臨時性政策,是遠遠不夠的。

他進而指出,“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強化問題導向、改革導向、創新導向和實踐導向,堅定不移落實系統性、整體性和協調性的政策措施,扎紮實實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遇到的各類矛盾和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把“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擺上“六條新措施”的首位,提出要根據實際情況降低社保繳費名義費率,清理、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和涉企收費。“由此可見,解決企業稅費負擔這一問題極為重要緊迫。”沈和強調,從省一級調研情況看,減稅當然重要,但解決涉企收費問題可能更為必要緊迫。

他舉例説道,以江蘇昆山市為例,由於社保費用按照總工資的比例交付,總工資成本越大,社保繳費費用越高。據測算,社保徵繳改革後,企業平均每年將為每名員工多支付9000元,按昆山90余萬産業工人測算,工業企業每年將增加用工成本超80億元,約佔2017年昆山市工業利潤的22%。

“通過調查發現,涉企‘收費多、收費重、收費亂’的問題突出。”沈和分析認為,涉企收費成因主要表現在三方面,一是源於體制改革滯後。分灶吃飯財政體制客觀上導致地方政府預算主動權加大,成為相關職能部門“亂收費”的土壤。二是源於支撐經濟發展的壓力。三是源於支撐社會事業發展的需要。

沈和指出,涉企收費危害主要體現在影響市場秩序,擠佔稅收收入,支出監管缺失,損害行政執法公信力以及影響政府形象方面。

他建議,在當前形勢下,推進清費減負,促進強企富民,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11月1日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為核心,以“正稅清費”為導向,以依法定費、依法行政為原則,以清單目錄外無收費為標準,以減少不必要基金費項目為抓手,完善政策法規,降低基金費率,創新徵收機制,加強規範管理,促進公平正義,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做大做強,為推動經濟轉型升級作出積極貢獻。

沈和具體提出,重點是做好“清、減、免、調、嚴”五篇文章:

清,即徹底清理不合規收費。清理未按法律、法規設定的收費項目,清理不合規行政徵收行為,清理隱性收費項目。減,即切實減少收費項目和降低費率。減少不合時宜的收費項目,減少行政審批前置經營服務收費項目,減輕負擔沉重收費項目的費率。免,即堅決免征或減徵特定對象基金費。免征困難性企業基金費,免征需要扶持行業的基金費,減徵特定類型企業基金費。調,即合理調整收費品種和政策。調整歸併收費品種,調整徵收辦法,調整收支管理。嚴,即嚴格落實收費管理規範。嚴格執行徵收標準,嚴格把關新增項目,嚴肅處理違反規定現象。

沈和在發言的最後強調,要通過改革,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最終依靠體制機制的創新解決問題。

 

 

[列印]

[[收藏]]

[TT]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