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記者 劉夢雅)如何構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現代財政制度?3月30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黨委書記、研究員閆坤在“新時代中國鄉村振興智庫論壇”上指出,一是構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財力保障機制;二是推進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建設,強化鄉村振興戰略的制度性供給;三是通過財政引導構建多元共治鄉村治理格局。
3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産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國聲智庫在京聯合舉辦“新時代中國鄉村振興智庫論壇”,圖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黨委書記、研究員閆坤。 攝影/中國網 王東海
構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財力保障機制
首先,要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進一步增加財政對“三農”的支援力度,確保農業農村投入規模適度增加和比例有所提高。財政支出要向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傾斜,保證財政農業投入增幅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同時,財政資金要向欠發達地區、向貧困地區、向“三農”傾斜,從而有效地推進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相對均衡發展。
其次,要推進財金互融,創新財政投融資機制,形成財政、金融、社會和農民的多元投入格局。要發揮財政杠桿作用,通過以獎代補、貼息、擔保、專項債券、基金化支出等方式,引導和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更多的投向農業農村,形成財政支援、政策性金融、政策性擔保、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五位一體”的功能互補、相互協作的財政金融協同框架,創新財政支援模式,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持續增加。
再次,要優化財政供給結構,加快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改變過去財政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碎片化的情況,進一步推動涉農資金整合,加強涉農資金行業內整合與行業間資金統籌相互銜接,發揮財政資金的綜合效應。中長期要結合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各職能部門權責重新調整,對涉農項目進行全面的清理,建立權責明晰、包括立項、分配、管理、績效評價和獎懲全過程的涉農資金支出體系。
最後,要以績效管理為抓手,提高財政涉農資金使用效率。
推進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建設,強化鄉村振興戰略的制度性供給
首先,在明確中央、省、市縣政府在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中責任與事權的基礎上,適度擴大縣級政府財權,綜合衡量地方財政收入能力及公共産品提供責任,科學核定財政轉移支付標準,適當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在財政支出中的比例,推進財力的縱向和橫向均等化,為我國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及整個農村的經濟發展和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提供財力保障機制。
其次,要通過稅收、補貼等政策手段,優化收入分配格局,調節城鄉和區域收入差異,加強對農民、貧困人口的支援和保護。
再次,繼續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著力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品質和便利性,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著力增加農民基礎養老金,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著力提高農民報銷比例,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著力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和覆蓋面。
通過財政引導構建多元共治鄉村治理格局
閆坤指出,鄉村振興是一項系統工作,財政要將自治、法治、德治的原則和技術有機嵌入到鄉村治理實踐中,實現三者的良性互動,最終達成鄉村善治。她表示,在鄉村治理主體上,財政要探索財政金融互動模式,推動金融社會資本投入鄉村領域;通過財政獎補和一事一議等方式,激勵和推動村委會和村民共同參與村莊公共事業,更好反映公眾需求和偏好,同時在發展農村公共事業過程中,培育公眾責任意識和參與理性,為鄉村協商民主提供土壤、培育內生動力;農業財政支援政策要統籌兼顧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扶持小農戶,培育各類專業化市場化服務組織,推進農業生産全程社會化服務;要切實建立健全村級財政的體制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增強村委會作為群眾自治社會組織的自主性和獨立性。
在鄉村治理行為上,財政在其中不僅要支援各主體發展,還要引導政府和其他主體行為,發揮引導治理作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重點要引向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基礎性、民生性領域,彌補農業農村發展短板;財政補貼等農業支援政策要完善和推動市場機制發揮更大作用,以儘量不扭曲市場資源配置為基礎;要以績效管理為抓手,完善財政考核功能,健全財政資金監管體制,提高涉農資金效率,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強化政策的回應度;要協調鄉村治理中公共利益、組織利益和個人利益,公平和效率的關係,實現利益層面和價值層面整合。
閆坤指出,財政要通過支援和引導行為的作用,發揮社會整合和價值引導作用,構建韌性、可控的利益協調和穩定機制,最終形成包含政府、市場、社會、農民、新型經營主體和村委會等多元主體參與、激勵相容、良性互動的鄉村治理制度框架,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