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俄羅斯聯邦總統弗·弗·普京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于2017年7月3日至4日對俄羅斯聯邦進行國事訪問。兩國元首在莫斯科舉行會晤。習近平主席還會見了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德·阿·梅德韋傑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以下稱“雙方”),聲明如下:
雙方秉持2001年7月16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宗旨和原則,著眼兩國人民的願望,順應合作共贏的時代發展潮流,開創性建立新型國家關係,其基礎是相互尊重、平等信任,核心價值是相互支援,目標是兩國人民共同繁榮。實踐證明,中俄關係成熟穩固,不因外部環境影響而改變,是當今世界大國、鄰國和諧共處、合作共贏的典範。中俄關係已超越雙邊範疇,成為維護國際戰略平衡與世界和平穩定的重要因素。
新的歷史條件下,雙方將致力於進一步發展和鞏固平等信任、相互支援、共同繁榮、世代友好的中俄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推動深化政治互信、務實合作、安全合作、人文交流、國際協作。
政治互信
雙方強調,牢固的互信是中俄政治關係的本質屬性和最重要特徵。
雙方一致同意,無論國際形勢如何變化,都將恪守《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相互視對方為外交優先夥伴;遵循兩國元首達成的共識,相互支援對方維護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等核心利益的努力,支援對方走符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支援對方發展振興,支援對方推行自主的內政方針。
兩國元首將繼續發揮對雙邊關係的戰略引領作用。
雙方將:
——保持高層密切交往。根據國際形勢和兩國關係發展需要,調整、充實和完善現有高級別對話交流機制架構、職能和內涵。
——充分發揮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在統籌規劃和推動兩國務實合作方面的主導作用,保持投資、能源、人文、經貿、地方副總理級合作委員會高效運轉,推動兩國務實合作提質升級。
——加強立法機關協作,不斷豐富合作機制內容,密切在多邊議會組織框架內的溝通與配合。
——支援中國共産黨同俄羅斯主要政黨保持機制化交往,交流治黨治國經驗,增進相互理解與信任,推動雙邊關係整體發展。繼續在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央紀委監察部與俄總統辦公廳建立的交流合作機制下開展全面協作。
——加強雙邊關係統籌協調,兩國政府各部門、地方和民間團體以兩國整體關係發展為中心開展友好交往合作,對兩國整體關係發展形成有益促進和補充。
務實合作
雙方商定,將繼續發揮各自優勢,本著互惠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則,圍繞中俄發展戰略對接以及“一帶一路”建設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致力於深化各領域務實合作,鞏固中俄關係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
——雙方繼續開展“一帶一路”建設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推動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議》。雙方將在開放、透明和考慮彼此利益的基礎上,為推動地區一體化進程,繼續就構建“歐亞經濟夥伴關係”制定相關措施。
雙方歡迎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俄羅斯聯邦經濟發展部關於歐亞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聯合可行性研究的聯合聲明》,期待有關聯合可行性研究儘快取得積極進展。
雙方高度評價今年5月在北京舉辦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各方圍繞政策與發展戰略對接、互聯互通務實合作等共同關心的議題展開深入、富有成效的討論,達成重要國際共識並取得重要成果。
雙方將採取以下必要措施:
——鞏固雙邊貿易回穩勢頭,促進貿易平穩發展,逐步優化貿易結構,創新合作模式,突出重點領域,培育新增長點。
——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
——努力擴大相互投資,推動大項目落地,在重點合作領域共同建設附加值鏈條。
——本著長期合作、利益共用和經濟可行原則開展能源合作,積極構建能源戰略夥伴關係。擴大兩國境內油氣田勘探開發合作,確保雙方企業在上下游領域合作規模、效益相匹配。積極開展第三國油氣項目合作,共同維護國際石油市場秩序;加強電力領域全産業鏈合作,開展包括標準認證領域在內的電力政策協調;促進雙方企業在可再生能源、煤炭、水電開發等領域合作。
——根據兩國總理髮表的《關於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本著利益均衡和所有原則,推動落實兩國核領域戰略性合作項目。
——推動實施交通和基礎設施項目,包括莫斯科至喀山高速鐵路、同江—下列寧斯闊耶鐵路大橋、黑河—布拉戈維申斯克公路橋、中蒙俄經濟走廊等建設;繼續建設黑瞎子島—大烏蘇裏島口岸,協作改善通過跨西伯利亞鐵路至歐洲國家的貨物運輸條件,加快推進建設“濱海1號”和“濱海2號”國際交通走廊。
——探索科技合作新模式、新項目,加強前沿性、原創性聯合研究,圍繞兩國科技發展優先方向共同規劃並實施一批重點項目;積極開展創新對話,加強創新政策交流互動,推動雙方創新主體間合作。
——在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基礎上,加強中俄航太領域合作,落實火箭發動機、對地觀測、探月與深空探測、空間碎片監測等重點項目合作;簽署並推動《2018—2022年中俄航太合作大綱》實施;探討航太活動商業化等新合作模式。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俄羅斯聯邦總統關於協作推進資訊網路空間發展的聯合聲明》,進一步增強網路安全領域互信,加強網路安全標準化、網路安全人才培養、關鍵資訊基礎設施保護等領域協作。
——秉持務實態度和互利共贏原則,不斷加強和推進中俄雙方在工業製造及通信與資訊技術領域合作。
——鼓勵雙方主管部門簽訂有關加強農業合作以及檢驗檢疫合作的協議,發展漁業合作。便利農産品進入對方市場的手續,完善農産品進入對方市場的檢疫準入程式,包括採取科學措施妥善解決動物疫病區化問題,推動雙方肉類、水産品、雜糧雜豆類等農産品進出口貿易發展,鼓勵開展農業領域相互投資項目。
——支援雙方在財經合作問題上保持雙、多邊密切對話與協作。雙方歡迎今年6月19日在上海舉行的第七次中俄財長對話成果。
——推動擴大貿易、投資及金融領域本幣使用規模。
——根據本國監管規定及世界貿易組織義務,通過發展金融體系和金融服務網路,加強中俄金融市場合作。在宏觀審慎管理和金融機構監管等方面加強協作,開展保險和再保險領域合作。
——如在俄羅斯市場發行以人民幣計價的俄羅斯聯邦政府債券,鼓勵中國投資者參與發行工作。
——加強雙方在“一帶一路”建設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框架下的金融合作,建設長期、穩定、可持續的融資體系。
——支援深化金磚國家財金合作,包括在新開發銀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會計審計和稅收等領域的合作。
支援設立金磚本幣債券基金,該基金投資範圍可包括主權債、準主權債和公司債券,以促進本幣債券市場發展。
——推動新開發銀行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開發機制參與為雙方境內基礎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進行融資,實現互利共贏。
——進一步加強跨界水體保護、跨界自然保護區建設、環境災害應急、應對氣候變化不良影響等合作,合力拓展在廢物處理等領域的多層次互利合作。
——發揮中俄邊界聯委會作用,進一步深化雙方邊界各領域合作,加大邊境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口岸工作。
——運用中國東北地區和俄羅斯遠東及貝加爾地區政府間合作委員會、中國長江中上游地區和俄羅斯伏爾加河沿岸聯邦區地方合作理事會機制合作經驗,拓展地方合作範圍和領域。通過利用中俄地區合作發展投資基金等機制落實重大雙邊合作項目,建立黑瞎子島(大烏蘇裏島)開發合作機制,包括採取環境保護措施。
——加強中俄在北極地區的合作。支援雙方有關部門、科研機構和企業在北極航道開發利用、聯合科學考察、能源資源勘探開發、極地旅遊、生態保護等方面開展合作。
安全合作
雙方指出,面對當前共同的安全風險和挑戰,基於兩國高度的政治和戰略互信,雙方將繼續本著維護共同安全的目標,高度重視並大力推進安全領域合作,合力應對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挑戰,共同維護各自國家及地區和世界的和平安寧。
——充分發揮雙方高層交往及戰略安全磋商機製作用,加大政治安全領域相互支援,不允許任何勢力利用本國領土從事反對對方的活動;就發展道路和理念、治國理政經驗、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等加強交流對話,維護各自國家的社會穩定。
——發展軍事和軍技領域交流與合作,加強軍事互信,推進兩軍現有合作機制不斷深化,共同應對地區和全球安全威脅。
——用好執法安全合作機制平臺,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兩國執法安全合作。
——兩國繼續致力於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活動及其他威脅兩國安全的恐怖勢力,全面加強在多邊反恐領域的政策協調與建設性合作。
人文交流
雙方強調,民意相通和文化相融是兩國世代友好的根基,將積極致力於擴大中俄人文領域交流合作,不斷增進友誼,鞏固中俄關係的社會和民意基礎。
雙方高度重視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在統籌人文合作方面開展的工作,將共同推動《中俄人文合作行動計劃》實施。為此,雙方將:
——繼續支援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建設,為各領域務實合作聯合培養高層次專業人才;鼓勵和支援高校開展合作,共同推動在華俄語研究和在俄漢語研究,致力於在2020年前將兩國留學交流人員規模擴大到10萬人。
——繼續共同舉辦文化節、文化日、電影節、電視節等大型文化活動,鼓勵兩國專業文化機構、藝術院校、藝術院團加強聯繫,深化合作。雙方支援兩國文化中心積極開展活動,高度評價建立中國共産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址常設展覽館的工作。
——集中力量辦好中俄冬季和夏季青少年運動會、“絲綢之路”國際汽車拉力賽等亮點活動。雙方商定以籌辦2022年北京冬奧會為契機,推動冬季運動項目、人才培養和運動科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支援兩國有關機構積極合作落實2016年至2017年中俄媒體交流年活動計劃。雙方指出,舉辦媒體交流年有助於加強兩國媒體新聞領域合作、舉辦大型媒體活動、推廣廣播、電影與電視節目、翻譯出版圖書、擴大無需國際通訊社轉机直接進行的視頻資料和日常資訊交換,以及加強其他領域合作。
——促進旅遊活動,進一步擴大雙向旅遊交流規模,完善市場規則,推動旅遊交流便利化,優化基礎設施,提升旅遊服務品質,豐富服務種類,推動歷史和紅色旅遊合作深入開展。
——繼續鼓勵中俄青年友好交流,開展百名青年代表團互訪項目,互學互鑒,傳承中俄世代友好理念。
——加強防災減災救災領域合作,重點在災害監測預警、風險評估、災情通報、救援技術分享、專家培養、經驗交流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
——在衛生領域積極協作,包括在災害醫學、疾病防控及衛生防疫等領域開展共同行動,在中俄醫科大學聯盟基礎上擴大高校醫學機構聯繫,開展現代生物醫學技術應用領域的合作,在藥品和醫療器械領域繼續開展協作。
——繼續促進兩國檔案部門之間的合作,包括交流檔案工作先進經驗,籌備聯合出版文獻,實施辦展項目,在現存檔案文獻基礎上研究中俄歷史及兩國關係。
——加強雙方在對方境內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方面的合作,在已有合作經驗基礎上制定並簽署關於所有問題的新政府間協定。
——繼續發揮中俄友好、和平與發展委員會作為兩國民間交往主渠道的作用,配合兩國關係發展的重大主題,積極推動和開展靈活多樣的民間交流與合作,對官方外交形成有益補充。
國際協作
中俄是建立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兩大鄰國,同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勝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和主要新興市場國家,認為當前國際形勢仍然複雜多變,雙方有責任、有義務、有必要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開展更加密切有效的協作,共同促進地區及世界的和平穩定和繁榮發展。
從當前實際出發,基於兩國發展和維護新型國家關係的共同經驗,中俄將以人類團結和共同利益為基礎,推動國際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
——雙方呼籲國際社會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本國政治制度和發展道路的權利,尊重別國利益;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指導,通過對話協商解決矛盾分歧,在考慮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嚴格在法律範疇內推動熱點問題政治解決進程。
——雙方將繼續捍衛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權威性和核心地位,推動聯合議程,通過廣泛協作完善全球治理,優化一體化進程,鞏固包括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內的所有國際社會成員立場並考慮其利益。
——雙方將在堅持共商、共建、共用以及國際關係中的安全不可分割原則基礎上推動樹立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在以國際法為依據進行集體決策的基礎上推動加強國際和地區安全與穩定。
——雙方呼籲國際社會尊重當今世界文化差異和文明多樣性,鼓勵各文明間建設性協作,讓文明交流互鑒成為人類社會進步的動力和維護世界和平的因素。
——雙方致力於推動全球平衡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加強國際發展合作。雙方倡導運用先進科技實現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共同推動《巴黎協定》的落實,提高人民生活水準。
雙方將全面加強國際領域戰略協作,在外交工作中優先重視彼此就國際問題進行溝通,就各自重大政策和行動加強協調,深化各自外交部門、駐對方國家使領館、各自駐第三國外交代表機構之間的合作。
為更加充分闡述雙方對當前世界形勢和重大國際問題的看法主張,雙方將就此專門發表聯合聲明,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努力應對當前發展階段面臨的挑戰,實現合作共贏。
雙方適應新形勢下落實《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和進一步發展兩國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需要,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7年至2020年)》,兩國元首予以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俄羅斯聯邦總統
習近平(簽字) 弗·弗·普京(簽字)
二○一七年七月四日于莫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