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的邀請,烏茲別克共和國總統沙夫卡特·米爾濟約耶夫于2017年5月11日至13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
兩國元首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舉行會談,高度評價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建交25年來各領域合作取得的顯著成就,就雙邊關係以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雙方重申共同遵守2013年9月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2016年6月22日簽署併發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聯合聲明》以及其他雙邊條約和協議,加強政治互信和互利合作,為實現共同發展繁榮和民族復興作出不懈努力。雙方聲明如下:
一
雙方一致決定深化真誠互信、合作共贏的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雙方強調,政治互信是中烏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基礎。
雙方繼續在涉及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等核心利益問題上相互支援。
雙方不允許第三國、任何組織或團體在本國領土上從事損害對方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活動。
雙方聲明,在國際事務和雙邊關係中將嚴格遵循《聯合國憲章》和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將在平等、相互理解和考慮彼此利益基礎上開展合作。
中方高度評價烏茲別克共和國獨立26年來的重大發展成就,堅定支援烏茲別克根據本國國情自主選擇的發展道路和烏茲別克政府為保持國內穩定、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所採取的措施。
烏方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烏方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支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二
雙方一致認為,務實合作是中烏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將全面落實兩國現有雙邊各項合作文件和共同商定的合作項目,在共建“一帶一路”框架內擴大貿易、投資、經濟技術和交通、通信、農業、園區等優先領域合作。
雙方認為,有必要充分利用中烏貿易巨大機遇和潛力,支援進一步擴大雙邊貿易。烏方願在2009年10月14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烏茲別克共和國政府長期貿易協議》框架下並在互利共贏基礎上向中方出口農産品及資源能源等産品。
雙方將繼續積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2016年6月對烏茲別克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期間達成的共識。雙方支援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烏茲別克共和國對外經濟關係、投資和貿易部關於投資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框架下為能源、水電、化工、灌溉、土壤改良、建材製造、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富有前景的投資項目提供融資。
雙方同意繼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在烏茲別克實施衛生、教育、土壤改良、生態保護、文化旅遊等領域項目。雙方將加強在基礎設施、中小水電站建設領域的合作。
中方對烏方實施的技術現代化和工業多樣化積極政策表示支援。
烏方願為中方企業在烏茲別克實施投資合作項目創造一切必要條件和提供支援。
雙方將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共和國政府非資源和高科技領域合作規劃》,並支援在其框架下在烏茲別克境內開展投資合作,首先在吉扎克自由經濟區聯合建立高技術産品加工企業。
雙方將致力於改善投資環境,根據本國法律保護外國投資者合法權益。
雙方指出,開展現代、環保、高技術的産能與裝備製造合作,共同實現産業結構轉型和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中方支援烏方建立自由經濟區和小工業區,並將推動中方企業參與區內聯合生産,尤其是開展當地礦産和原材料深加工合作,生産高附加值産品。
雙方強調加強區域交通合作的重要意義,並將繼續致力於推動建設連接兩國的鐵路、民航和公路運輸通道。
雙方歡迎此訪期間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共和國政府國際道路運輸協定》。實施上述協議併為承運人和發揮過境潛力提供便利將促進擴大和鞏固兩國貿易聯繫。
雙方指出,有必要建設連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的高效和便捷鐵路通道,加緊協商中吉烏鐵路項目。
雙方高度評價中烏政府間合作委員會及其分委會對深化雙方務實合作起到的協調和促進作用,商定繼續定期召開相關會議。
三
雙方一致認為,“三股勢力”、毒品犯罪、網路犯罪和各種形式的跨國有組織犯罪是對兩國和地區安全穩定的重大威脅。為應對上述威脅,雙方將深入開展執法安全合作和對口部門交流,加強情報資訊共用。雙方將繼續舉行兩國執法安全部門間的聯合反恐演習,提高聯合行動能力和維穩處突能力。
雙方將開展自然災害預警、災後恢復重建和防災減災技術交流等領域合作。
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國防部門合作成果,將進一步加強各級別交往,密切軍事和軍事技術領域合作。
四
中烏同為絲綢之路文明古國,將共同致力於弘揚絲綢之路精神,深化人文交流,加強文化遺産保護,推動文化傳承創新,讓中烏文明成果更多惠及兩國人民。
雙方將繼續擴大文化、教育、科學、體育、旅遊領域合作,加強新聞媒體、學術機構、民間友好組織、演藝團體間的友好交流,共同辦好烏茲別克境內孔子學院。
雙方高度評價希瓦古城的保護修復工作,將繼續推動在考古、文物保護和修復、專業人員培訓等領域合作。
雙方將充分發掘兩國旅遊合作潛力,支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和烏茲別克共和國國家旅遊發展委員會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鼓勵雙方旅遊企業擴大交流。
五
雙方將推動兩國地方和友好城市間開展交流與合作,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洛陽市與烏茲別克共和國布哈拉州布哈拉市建立和發展友城關係。
六
雙方指出,在國際問題上的相互支援和協作是兩國高水準戰略互信的重要體現。
雙方將繼續加強在聯合國、上海合作組織等多邊框架內的相互支援與合作,就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及時交換意見,協調立場,共同應對全球性和區域性挑戰。
雙方一致認為,保持中亞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發展對地區國家及世界均具有重要意義。國際社會應充分尊重中亞地區的歷史文化傳統,共同為促進地區發展繁榮作出貢獻。雙方願就中亞事務保持密切協調,共同維護中烏在本地區的利益。
烏茲別克共和國總統米爾濟約耶夫感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對烏方代表團的熱情友好接待,並邀請習近平主席在雙方方便的時候對烏茲別克進行國事訪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烏茲別克共和國 |
習近平 | 沙夫卡特·米爾濟約耶夫 |
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于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