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邀請,烏拉圭東岸共和國總統塔瓦雷·巴斯克斯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
二、雙方一致認為,兩國建交28年來,雙邊關係持續發展,政治互信日益加深,經貿合作逐步擴大,各種合作機制相繼建立,在地區和多邊事務中相互配合,雙方對此感到滿意。在當前實現各自國家發展的征程上,兩國關係潛力巨大、前景廣闊,具有越來越重要的戰略意義。
三、鑒此,兩國元首決定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建立戰略夥伴關係,以推動雙邊關係全面深入發展,提升各領域合作水準,攜手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四、雙方積極評價今年6月烏拉圭外長對中國進行的正式訪問,將保持高層交往,加強兩國政府部門、立法機關、政黨、地方等交流,深化兩國相互了解和信任。
五、烏方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原則,支援中國統一,重申堅定奉行一個中國原則,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方對此表示讚賞。
六、關於南海問題,烏方重申支援直接當事方通過對話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有關爭議。
七、雙方一致認為中烏經濟具有互補性,積極評價近年來兩國貿易與投資取得顯著增長,中方已成為烏第一大貿易夥伴。雙方祝賀2016年6月在北京舉行的兩國經貿混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取得豐碩成果,認為兩國各領域交流潛力巨大,同意繼續深化雙邊貿易與投資合作,表示將致力於推動自貿夥伴關係建設。
八、考慮到雙方在基礎設施和交通領域互補以及烏方正在實施“基礎設施發展戰略規劃”,雙方一致同意加強在上述領域的合作,探討既滿足雙方需求又符合各自國情的可行合作模式。雙方對今年烏中商會成立30週年表示祝賀,承諾共同努力增進雙方企業間聯繫,推動雙邊投資貿易多元化。
九、烏方重視“一帶一路”倡議,願探討相關領域合作。雙方鼓勵在産業投資、海運及港口基礎設施建設、物流等領域探討合作,利用烏方作為南大西洋物流樞紐的區位優勢,推動中拉産業鏈對接,促進貨物和服務貿易。
十、鋻於人民幣作為國際可自由使用貨幣的重要意義,雙方承諾繼續加強兩國財經部門和金融機構間交流,推動雙邊貿易本幣結算,利用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新的國際金融機構所帶來的機遇,探討擴大兩國金融合作。
十一、雙方對兩國農業合作委員會首次會議即將舉行並將簽署《中烏關於提升農業合作水準的五年規劃》表示祝賀,認為該規劃是優化兩國農業互補性的基本框架。
十二、雙方對今年4月在北京召開的兩國動植物檢疫和食品安全諮詢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取得的進展表示祝賀,並商定2017年在烏拉圭舉行第三次會議。雙方同意加強質檢合作,推動更多新産品納入雙邊貿易範疇,更好地惠及雙方。
十三、雙方肯定兩國科技混委會的工作,一致認為應舉行混委會第二次會議,制訂“科技創新行動計劃”。雙方願在《南極條約》體系內加強南極科考和後勤合作。
十四、雙方一致認為,推進漢語和西班牙語教學具有重要意義,同意共同推動兩國高校學生以及大學間加強交流,達成相關合作協議。烏方讚賞孔子學院(漢辦)在漢語教學方面所做工作,對烏拉圭共和國大學即將開設孔子學院表示歡迎。
十五、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旅遊合作,責成各自主管部門共同努力,不斷簡化簽證手續,擴大雙方人民往來。雙方重申烏拉圭作為中國公民組團出境旅遊目的地國的地位。同時,雙方將儘早商簽航空運輸協定,為兩國建立航空聯繫提供法律框架,努力改善兩國航班銜接,以促進雙邊經貿、科學和文化交流,密切兩國關係。
十六、雙方一致認為,多邊體系是應對全球主要挑戰的最有效方式,特別是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兩國強調將秉持國際法基本原則,推動國家間合作。
十七、雙方一致同意就聯合國改革、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氣候變化、維和等全球重要議題保持密切溝通與協調,推動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為發展中國家創造更加公平的條件,提升其代表性。
十八、雙方歡迎國際社會達成氣候變化《巴黎協定》和《關於汞的水俁公約》,將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加強協調,更好地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十九、雙方高度評價中國—拉共體論壇及其各分論壇的重要意義,認為這符合兩國推動中拉關係全面均衡發展的共同願望。
二十、訪問期間雙方簽署經貿、文化、教育、工業、農業、林業、能源、海關、質檢、南極、旅遊、國防、體育等領域合作協議,兩國元首對此表示祝賀。
二十一、巴斯克斯總統對習近平主席以及中國政府和人民在訪華期間給予的熱情接待表示感謝,並邀請習近平主席對烏拉圭進行國事訪問。
2016年10月18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