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和深化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

發佈時間:2014-09-14 14:10:00 | 來源:外交部網站 | 作者: | 責任編輯:殷曉霞

關鍵詞:本幣結算,上海合作組織峰會,中方願,塔吉克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

2014年9月13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塔吉克總統拉赫蒙在杜尚別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和深化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聯合宣言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和深化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

應塔吉克共和國總統埃莫馬利·拉赫蒙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于2014年9月12日至14日對塔吉克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

兩國元首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就中塔關係以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共和國(以下稱雙方)高度評價兩國建交以來各領域合作取得的成就,一致認為中塔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和長遠利益,有利於促進兩國共同發展繁榮,維護地區和平穩定。

基於進一步發展中塔戰略夥伴關係的共同願望,著眼當前形勢下深化兩國各領域合作的客觀需要,雙方聲明如下:

雙方將延續業已建立的睦鄰友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贏的關係,恪守2007年1月15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和2013年5月20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堅持永久和平、世代友好,堅定不移地擴大兩國政治、經貿、安全和人文等各領域合作,充實兩國關係的戰略內涵,鞏固兩國關係長期全面發展的基礎。

雙方將發展中塔關係置於本國外交優先方向之一,堅定支援對方根據本國國情選擇的發展道路,支援對方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所採取的措施。

雙方重申,不參與任何有損對方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同盟或集團,不採取任何此類行動,不同第三國締結此類條約,不允許在本國領土上成立任何損害對方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組織和團體,並禁止其活動。

塔方重申堅持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承諾不與台灣建立官方關係和進行官方往來,支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統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雙方決定進一步加強兩國領導人互訪以及各層級、各部門之間的交流和磋商,全面提升兩國政治互信水準。

雙方一致認為,議會交往是中塔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支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塔吉克共和國議會加強合作,密切各專門委員會、友好小組的聯繫。

雙方願進一步擴大兩國各政黨、社會友好團體之間的合作,相互交流治國理政經驗,鞏固中塔關係發展的社會和民意基礎。

雙方高度評價中塔政府間經貿合作委員會為深化兩國務實合作發揮的重要作用,願進一步發揮該委員會作用,優化兩國貿易結構,豐富合作形式,拓寬合作渠道,提升兩國貿易的規模和水準。

雙方將繼續努力,完善貿易和投資環境,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對方商品、服務、技術、資本準入提供良好條件,便利兩國人員往來,根據雙邊條約和本國法律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對方國家公民和法人在本國境內人身、財産安全和各項合法權益。

雙方將加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以及加工、綜合利用方面合作,確保雙方已商定的能源基礎設施項目順利實施,發展可再生能源領域合作。

雙方一致認為,中國-中亞天然氣管道D線塔吉克境內段是符合雙方國家發展利益的戰略性項目。雙方將密切協調配合,全力保障該項目順利施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塔吉克共和國政府關於天然氣管道建設運營的合作協議》基礎上,磋商建立確保中塔天然氣管道長期安全穩定運營的機制。

雙方願進一步擴大礦産資源共同勘探開發和加工合作,實現互利共贏。中方願向塔方提供先進的節能設備,幫助塔方緩解能源短缺問題。

雙方將深化金融領域合作,推動雙邊貿易本幣結算,擴大銀行間授信合作,探討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為重點合作項目提供融資支援。中方願繼續幫助塔方實施重大民生項目,鼓勵中國企業赴塔投資興業。

雙方一致認為,作為發展中塔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方向,互聯互通合作意義重大。雙方願積極完善國際鐵路、公路、航空運輸,將探討加快中塔公路修復建設,加強卡拉蘇-闊勒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兩國政府和邊境地方政府層面長期穩定的口岸管理合作機制,切實提高口岸通行能力。

雙方將深化民航領域合作,繼續拓展雙邊航空運輸市場,為雙邊人員往來提供便利。

雙方將進一步努力,提升中塔農業合作委員會對加強兩國農業合作的指導和協調作用,擴大兩國在農作物示範種植、蔬菜栽培、畜牧育種和養殖、獸醫、淡水養殖、農業機械、農産品加工與貿易,以及農業技術人員交流與培訓等方面的務實合作。雙方將推進合作共建農業科技示範園,加大農業技術的推廣與應用,推動兩國企業加強在農産品生産、加工與銷售各環節的合作。

雙方將繼續用好中塔政府間經貿合作委員會新疆-塔吉克經貿合作分委會、中國-亞歐博覽會等機制和平臺,全面提升兩國毗鄰地區合作水準。

雙方願積極推動地方務實交流與合作,將根據兩國地方産業結構和特色,在優勢互補基礎上推動更多的省州市建立友好合作關係。

雙方指出,共同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偉大倡議為中塔開展全方位合作提供了新的歷史機遇。雙方願密切合作,共同推動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開闢中塔合作新的廣闊前景。

雙方指出,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仍是本地區安全與穩定的嚴重威脅。雙方將在2001年6月15日簽訂的《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和2003年9月2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兩國執法、安全和防務部門交流與合作,共同打擊“三股勢力”、販運毒品和其他跨國有組織犯罪活動。

雙方將就維護網路安全保持密切溝通和合作,防止網路犯罪危害兩國安全。

雙方將共同保障中國-中亞天然氣管道D線塔吉克境內段施工和運營安全,加強大型雙邊合作項目和在兩國境內舉行的大型國際活動安保合作,深化在人員培訓、技術裝備、情報交流和案件協查方面的經驗交流與合作,共同應對兩國發展和安全面臨的新威脅、新挑戰。

雙方指出,中國和塔吉克都有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文化,開展人文合作潛力巨大。雙方願進一步加強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和旅遊等領域合作,擴大教育科研機構、新聞媒體、民間友好組織、文藝團體和青年組織友好交往與合作,不斷增進兩國人民間的相互了解和友誼。

中方願繼續為塔吉克優秀留學生提供中國政府獎學金,幫助塔方培養各領域專業人才,共同探討聯合辦學,並根據實際需要在塔吉克增設孔子學院,穩步擴大漢語教學規模。

雙方重申,保持中亞地區和平與穩定,符合本地區所有國家的共同利益。雙方堅決反對外部勢力以任何藉口、任何方式干涉中亞國家內政,破壞中亞穩定。雙方將繼續保持密切聯繫,共同維護本地區和平與穩定,促進地區國家間合作與共贏。

雙方高度關注阿富汗局勢發展,強調中亞地區安全與穩定同阿富汗局勢密切相關。雙方支援阿富汗順利完成總統選舉。雙方重申,加快由阿富汗人民主導、吸收聯合國和有關各方參與的阿富汗和平重建進程具有重要意義,應充分發揮上海合作組織以及其他現有涉阿合作機制的作用,推動地區國家形成合力,支援阿富汗實現和平穩定、獨立自主。塔方支援中方于2014年下半年舉辦伊斯坦布爾進程第四次外長會。

中方高度肯定塔吉克在解決阿富汗問題和維護地區安全穩定方面的貢獻。雙方將繼續合作,同地區國家合力解決阿富汗重建問題。雙方將採取相關舉措,加強邊境安全,共同防範非法販運武器。

雙方將繼續加強在聯合國及其他國際和地區多邊組織框架內的相互支援與協作。

雙方重申,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和推動國際合作方面發揮著核心作用,支援聯合國及其安理會通過合理、必要的改革提高威信和效率,增強抵禦風險和應對挑戰的能力,更好地履行《聯合國憲章》賦予的維護和平和安全的職責。安理會改革應優先增加發展中國家代表性,讓更多中小國家有機會參與安理會決策。雙方認為,應在廣泛民主協商的基礎上,通過“所有”解決方案,就聯合國安理會改革達成最廣泛的一致。

雙方一致認為,上海合作組織在維護地區安全穩定、加強成員國互利合作、促進成員國共同發展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雙方支援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在打擊“三股勢力”方面所做的努力,願全面深化本組織框架內政治、經貿、人文和安全合作,共同致力於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自由化,推動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快成立上海合作組織專門賬戶和開發銀行,並探討就保障糧食安全成立合作機制。

中方認為,塔方高水準地履行了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職責,成功舉辦了上海合作組織峰會,為推動本組織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雙方一致認為,此次訪問期間達成的共識和簽署的文件為進一步發展和深化中塔戰略夥伴關係注入新的強大動力,有利於鞏固兩國傳統友好,促進共同發展和繁榮,造福兩國人民。

為全面鞏固和發展兩國長期互利合作,根據兩國元首會談中達成的共識,雙方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共和國2015年至2020年合作綱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感謝塔吉克共和國總統埃莫馬利·拉赫蒙和塔吉克人民對他本人及中國代表團的熱情友好接待,並邀請拉赫蒙總統在方便的時候對中國進行訪問。訪問時間將通過外交渠道商定。

(注:該文件發佈于201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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