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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反興奮劑制度建設 健全責任追究體系

為全面貫徹落關於反興奮劑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反興奮劑法治建設,全面規範和強化反興奮劑工作,貫徹落實堅決拿道德的金牌、風格的金牌、乾淨的金牌,努力做到興奮劑問題零出現、零容忍,日前,國家體育總局辦公會審議通過第26號令《反興奮劑管理辦法》(修訂)以及《國家體育總局興奮劑違規責任追究辦法》(以下簡稱《追究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反興奮劑工作管理制度體系,明確了分層級的反興奮劑責任體系,加大了興奮劑違規責任追究力度。

新修訂的《反興奮劑管理辦法》制定了更加嚴格的興奮劑違規與全國綜合性運動會參賽資格、體育道德風尚獎掛鉤的規定,入選國家隊標準,以及獎勵、職稱等評比資格限制條件,補充和明確了各單位的反興奮劑職責,進一步加大興奮劑違規打擊力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強化反興奮劑工作震懾力。

新制定的《追究辦法》堅持“零容忍”的原則,以“零出現”為目標,強化黨政同責,構建反興奮劑管理責任體系,嚴肅追究在興奮劑違規中失職失責單位和相關領導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管責任、領導責任。

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兩部辦法的出臺反映了我國政府反興奮劑工作一以貫之的堅定決心,有利於進一步全面從嚴築牢反興奮劑責任體系,確保兩個奧運精彩圓滿,促進中國體育事業健康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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