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分享到 0

安徽率先建立省級“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

日前,省檢察院、省林長制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建立“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的意見》,對安徽省級層面建立起“林長+檢察長”機製作出規範,確立了資訊共用、工作會商、“兩法”銜接、公益訴訟、聯合督辦等七項具體工作機制。據悉,這是全國首個在省級層面建立起的“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

《意見》規定,檢察機關通過林長制工作平臺與智慧公益訴訟平臺的銜接互通,運用大數據等現代化資訊手段,對重要涉林工作部署、重大涉林政策、重大涉林案事件及涉林執法資訊等實現高效的資訊共用。有關成員單位將涉林案件線索移至公安機關後,應及時通報同級檢察機關,檢察機關依法對公安機關立案情況開展監督。對於涉林領域非訴執行案件,有關成員單位可商請檢察機關予以監督,以促進行政處罰執行到位、涉林生態環境損害得到及時修復。

《意見》強調,檢察機關通過制發檢察建議、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等方式,督促有關成員單位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林長制工作機構及林長會議成員單位應積極配合檢察機關辦理檢察建議,認真做好行政公益訴訟應訴工作。檢察機關通過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民事公益訴訟,促進受損生態環境儘快修復。必要時,檢察機關可以提前介入涉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索賠工作。

《意見》還增強了檢察建議剛性。明確規定,檢察機關依法對有關單位涉林履職行為提出訴前檢察建議,對於出現逾期不回復或整改不力的情況,檢察機關可以將相關情況通報林長制工作機構,由林長制工作機構配合檢察機關督促其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納入本級人民政府對有關成員單位的考核內容。《意見》還要求各地探索在重要生態區域建立“林長+檢察長”組織體系、檢察院在同級林長制工作機構設立生態檢察官工作站(室),推行檢察長參加同級林長會議、參與巡林巡查,以協同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據了解,今年6月底前,全省各設區的市將全面構建“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並在今年年底前實現縣級全覆蓋,從而形成檢察監督與行政履職同向發力的林業生態保護新格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