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小企業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經濟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較為突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建立長效機制解決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為了促進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國務院制定了《條例》。
《條例》緊緊圍繞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強化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誠實守信、優化營商環境作出規範,切實增強中小企業的獲得感。《條例》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社會高度關注、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既充分考慮中小企業實際情況,又尊重市場主體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建立起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的預防化解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法規制度。
《條例》共29條,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規範合同訂立及資金保障,加強賬款支付源頭治理。二是規範支付行為,防範賬款拖欠。三是加強信用監督和服務保障。明確建立支付資訊披露制度、投訴處理和失信懲戒制度以及監督評價機制,以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