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聯合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紮實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創新就業扶貧舉措,提高就業扶貧政策補貼標準,全力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紮實做好就業扶貧工作。
《通知》提出的具體舉措包括:為每個就業扶貧車間配備人社服務專員,幫助解決原材料供應不足、物流不暢等突出困難,指導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優先推進就業扶貧車間復工復産;採取引導貧困勞動者投入春耕備耕、開發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就業扶貧車間+居家生産”等方式,優先促進就近就地就業;加強就業資訊服務,拓寬貧困勞動者就業渠道,通過“點對點、一站式”集中運送,優先組織安全有序返崗務工;及時關心貧困勞動者的健康、生活和務工就業情況,特別對從湖北返回未就業的皖籍貧困勞動者實行包保幫扶等。
在政策補貼標準方面,我省對疫情防控期間吸納貧困勞動者就業的小微企業(含就業扶貧車間)給予一次性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企業新錄用貧困勞動者崗前技能培訓的補貼標準提高到不低於每人平均1000元。 《通知》明確,對3月15日、3月31日之前復工復産的就業扶貧車間,根據貧困勞動者實際復工復産人數,分別按照每人500元、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復工復産補助;因疫情影響,就業扶貧車間處於半停産、間歇式生産、開工不足,在就業扶貧車間已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者未上崗的,可繼續給予貧困勞動者就業補貼。疫情防控期間,對復工復産後暫達不到帶貧標準的就業扶貧車間,暫不取消認定,可繼續享受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