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民營企業”與“科技創新”雙聚焦的地方性法規,將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4月25日,溫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溫州市民營企業科技創新促進條例》法規實施媒體見面會,對《條例》進行權威解讀。
《溫州市民營企業科技創新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全國首部專題為民營企業“量身定制”提供科技創新法治支撐的地方性法規,是溫州市制定的第23部法規,也是構建溫州民營經濟1+N法規體系(“兩個健康”條例+若干相關條例)的重要成果之一。
《條例》共6章33條,是根據《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確定“民營企業”範圍,從4個方面激發民營企業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
《條例》提升創新能級,打造民營企業科技創新“信心盤”。《條例》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産力:凝練固化溫州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環大羅山科創走廊、甌江實驗室、世界青年科學家峰會和大孵化集群(即“一區一廊一室一會一集群”)創新格局;引導支援傳統産業加快應用先進適用技術,推動新興産業、未來産業發展,加快建設創新引領的現代産業體系;細化規定企業梯度培育工程,提升科技型民營企業佔比,優化區域科技創新發展佈局。
《條例》集聚創新要素,打造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硬支撐”。《條例》緊扣民營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急難愁盼問題,著力推動創新要素向民營企業集聚。在人才上,支援引進、培育科技創新人才和自主評價認定職業技能人才,鼓勵柔性用才,推進産教融合、科教融匯;在土地上,統籌保障科技創新類用地用房需求,依法推動研發與其他用地混合佈局;在項目上,支援民營企業承擔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應用類科技項目;在資金上,加大科技産業政策優惠扶持力度,發揮政府産業基金引導、放大作用,固化提升溫州“科創指數貸”運作模式,鼓勵擔保、保險等科技金融支援。
《條例》建設創新平臺,打造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引擎器”。《條例》在篇幅上予以單列規定,在內容上打出政策組合拳,支援民營企業在科創平臺建設上“多點開花”。規定採取服務指導、政策優惠等有效措施支援民營企業設立內部研發機構;鼓勵組建創新聯合體、技術創新聯盟等方式,推動産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通過引進、優化整合等方式推動設立新型研發機構,支援“頭部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協同創新。
《條例》優化創新生態,打造民營企業科技創新“軟環境”。《條例》通過制度創設和政策整合,推動民營企業成為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生力軍。鼓勵技術轉移轉化機構和專業人員隊伍建設,依法建立對完成、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的激勵機制;支援民營企業創新産品的規模化應用,推動科技創新應用場景建設;構建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科技創新容錯機制;支援山區、海島縣(區)創新發展,提升産業核心競爭力。
溫州是中國民營經濟重要發祥地和民營經濟大市,《條例》聚焦解決當前制約溫州市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的普遍性、突出性、制度性、趨勢性問題,強化政策支援和要素保障,推動完善制度體系和政策環境,為激發溫州民營企業創新動能提供法治路徑。溫州的民營經濟要再創新輝煌、重塑新標桿,關鍵核心仍然是科技創新。溫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葛益平在會上表示:“我們率全國之先專門針對民營企業開展科技創新促進立法,就是要加大政策整合和制度創設,強化民營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激發溫州人‘敢為人先、特別能創業創新’的熱情,為溫州再創民營經濟新輝煌、再譜改革開放新篇章注入強勁動能。”
潮起甌江競奔流,直挂雲帆向濤頭。民營經濟是溫州的最大優勢和特色,是溫州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基石。據了解,為推動《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相關部門將以充分認識和準確把握《條例》的立法宗旨、目標原則、制度要求為硬性要求,認真抓好宣傳普法和貫徹實施工作,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實、落細、落到位,做好民企信賴的“娘家人”。(劉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