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鹿城:創新開展檢察“三書同達”,尋求護企助企最優解

時間:2024-04-19 15:19:25 來源 : 中國網溫州 作者 : 中欣

“檢察辦案既有力度又有溫度,這些事項告知、風險提示,正是我們企業需要的!”4月17日,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辦案組在向被害企業開展“三書同達”工作時,該企業負責人感慨道。

2023年3月至9月,在被害企業擔任後勤主管的馮某某,利用管理酒水倉庫的職務便利,多次私自將倉庫的高檔白酒出售予他人,非法獲利累計人民幣11萬餘元。2024年2月,馮某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2024年4月17日,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就該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同步開展“三書同達”工作,即向被害企業送達《檢察提示書》、《審查決定告知書》及《民營企業控告申訴權利告知書》。

檢察官向被害企業開展“三書同達”工作 圖源:溫州檢察

“近年來,民營企業要求加強懲治內部貪腐問題的呼聲強烈,我們一直在思考如何更好的檢察履職來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賢木表示,今年以來,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深入貫徹落實“檢察護企”專項行動部署,針對民營企業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受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侵犯商業秘密等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出臺《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提升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犯罪案件辦理質效的實施意見(試行)》,堅持治罪與治理並重,創新開展“三書同達”工作,以檢察履職“增值服務”助力民營企業去疴除弊,完善內部治理,推動健康發展。

“《檢察提示書》是專門為被害企業‘量體裁定’的新文書,不但可就案件暴露出來的經營風險作出必要提示、提出相應建議,而且比既往法律文書更具靈活性。”該院第三檢察部負責人林唯玨介紹,該案中,她們通過分析調研,從財物管理制度、廉潔風險防控、訴訟證據意識三方面提出多項針對性建議,如規範財物出入庫登記等方式嚴格倉庫管理,定期盤點庫存以強化監管,重視員工法治教育與合規培訓,與員工簽訂廉潔從業承諾書,注意涉案資料保存和證據固定等。

林唯玨還介紹到,在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等一些民營企業內部人員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案件中,被侵害企業因不屬於《刑事訴訟法》中的被害單位往往不享有訴訟權利,向被侵害企業送達《審查決定告知書》是加大民營企業程式權利保護力度的一種新探索。而送達的《民營企業控告申訴權利告知書》,通過檢察官面對面宣講,全面告知檢察環節民營企業控告申訴權利和事項,可以更好維護民營企業之後在其他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合法權益。

送達現場,一個多小時的交流宣講中,該企業負責人就相關建議、申請檢察監督範圍多次提問,頻頻點頭道:“以前只知道檢察機關是提起公訴的,通過這次的面對面交流才知道,檢察機關對於保護民營企業發展有這麼多舉措!你們從辦案角度提出的管理建議,很精準、可執行,接下來我們就實施起來。”

“我們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在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犯罪案件中,嘗試通過檢察‘三書同達’尋求護企助企最優解,所有送達企業關心需要的‘法治禮包’,推進清廉民企建設,能動履職法治護航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賢木表示。(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