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企業創新主體的核心競爭力和生命力?4月23日,溫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溫州市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
這釋放了一個重要信號:溫州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將獲立法“撐腰”,為打造更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激發新質生産力主力軍的創新活力築牢“法治基座”。
企業作為創新的主體,是發展新質生産力的重要陣地。近年來,圍繞商業秘密保護引發的紛爭不斷,研發技術成果被盜、員工離職後“順”走涉密技術、冒名頂替原單位的關聯公司使用客戶資訊……成為阻礙企業科技創新的“絆腳石”。
對此,溫州市人大常委會在2023年加快啟動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立法工作,由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撰寫條例草案初稿,溫州市司法局負責草案初稿的審核修改工作。3月,溫州市人大常委會2024年立法計劃公佈,《溫州市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條例》位列其中,成為初次審議項目之一。
“民營企業數量在溫州企業中佔比99.5%。對此,《條例(草案)》在擬訂過程中結合溫州市的特殊性與實際需求,做好平衡支援企業發展與依法加強保護的關係等。”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預算工作)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條例(草案)》在貫徹上位法精神的前提下,對商業秘密自我保護、行政保護、社會共治等方面內容進行了積極探索。以社會共治為例,《條例(草案)》從政府及有關部門、傳播媒體、行業協會商會、保險機構等均做了相關規定,通過政府、企業、社會三方聯動,以期構築溫州市商業秘密的“大保護”格局。根據會議審議情況,後續將在立法導向、法規剛性、權責劃分等方面進一步加強研究論證、優化制度設計。
“要充分發揮我國商業秘密行政保護、司法保護、行業保護相互支撐協調的制度優勢。”溫州市人大代表、浙江省律師協會道紀委主任、溫州市律師協會名譽會長葉連友表示,通過營造進一步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法治化營商環境、讓智慧財産權結出纍纍碩果,才能吸引更多企業“鳳凰來棲”、讓溫州的企業創新主體更有積極性與獲得感。(金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