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千企智慧化”改造工程,日前,溫州市經信局印發《關於開展2023年度工業企業智慧化技術改造項目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高可按投資額的20%、最高1000萬元給予補助。
《通知》就項目類別及補助額度、申報條件、申報流程作了明確規定。
項目類別及補助額度
500萬元以上智慧化技改項目。企業一年內生産性設備與資訊化投入5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按投資額的20%、最高1000萬元給予補助。
200萬元至500萬元智慧化技改項目。企業一年內生産性設備與資訊化投入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技改項目,按投資額的15%給予補助。
小微企業園科技型中小企業新購置生産設備項目。對小微企業園內生産經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新購置生産設備金額大於50萬元的,按實際到位設備購置金額的15%、最高30萬元給予補助。
申報條件
企業資格。市區範圍內畝均效益評價C類或C類以上工業企業(以最近評價結果為準);已進行過單獨技改項目備案且處於連續正常生産六個月以上的新設工業企業;明確規定可以不參加綜合評價的公益類工業企業;搬遷落地正常生産未滿一年尚無畝均效益評價的非新設企業;在小微企業園內生産經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投資標準。一年內生産性設備與資訊化投入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技改項目;一年內新購置生産設備金額5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園科技型企業新購置生産設備項目。
期限要求。企業需在項目備案明確的建設期滿12個月內申報補助,發票時間可在申報之日前的24個月(需在技改項目備案建設期內)內任選一個完整週年期,並以該期限內支付的正規發票金額(不含稅)為準。設備發票需與同期銀行流水證明相對應,且未享受過財政獎勵。
申報流程
線上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于4月20日至9月30日,登錄溫州市産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http://reward.wenzhou.gov.cn/),線上填寫、提交申請表,並按照模板導入有關投資項目清單。
區級審查。各區經信部門嚴格優選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建議兩年更換一次)以及智慧化設備鑒定專家(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按照《溫州市技術改造項目補助認定細則》(2022年修訂)對企業申報項目的相關設備及資訊化軟體進行現場勘查,完成項目審計和線上審查,並上傳審計報告,經局黨組(黨委)會研究同意後報市經信局審核。
市級審核。溫州市經信局在系統中對項目企業是否失信、畝均評價等級是否達標、發票有無重復、數據是否準確、佐證資料是否齊全、區級審核是否規範等方面進行審核,每月完成一個批次項目審核工作。
審定公示。通過審定的擬獎補項目線上公示3個工作日,並向企業發送公示提醒。
資金撥付。屬地經信部門在公示結束後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撥付獎補資金。
《通知》明確,根據財政年度結算規定和項目審計用時,本年度技改補助項目企業申報日期在9月30日截止,區級經信部門審核結果上報日期10月31日截止。(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