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個!溫州印發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指南

時間:2023-03-24 17:00:00 來源 : 中國網溫州 作者 : 楊暉 洪東毅

在第31屆“世界水日”、第36屆“中國水周”到來之際,為進一步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溫州市率全省之先印發《溫州市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吹響了全面推進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號角。

近年來,溫州市水利局認真貫徹落實省水利廳、市委市政府關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部署,勇於探索、先行先試,于2022年完成全省首例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取得了積極成效。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溫州市水利局研究制定了本《指南》,《指南》根據省、市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溫州市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實際,對案件啟動、評估、磋商、修復等方面進行了規範,並在適用範圍、組織機構、線索篩查等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在適用範圍上。根據職責分工,水利部門負責河湖水域空間非法佔用和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指南》制定過程中,經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將非法採砂、非法取水、涉水建設項目佔用水域未補償等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亦納入損害賠償範圍。

在組織機構上。《指南》要求各地加強對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求各地參照市水利局工作模式,成立由局領導、相關業務科室組成的工作專班,落實專人負責,配強專班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線上索處置上。《指南》採取市級統籌管理模式,要求各地健全線索篩查機制,按照“應賠盡賠”的原則,加強線索篩選,篩選發現的案件線索統一上報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統籌指導並以市局名義發函指定屬地辦理。

在鑒定評估上。《指南》對第三方鑒定評估機構做了一個初步的界定,要求其在具備相應資質基礎上,還須具備生態環境損害鑒定技能工作人員,以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人證書、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培訓結業證書等為認定依據。

下一步,溫州市水利局將著力抓好《指南》的落實,積極開展案例實踐,全面推進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努力形成具有溫州特色的標誌性成果,為全省水利系統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提供更多可推廣的典型案例。(通訊員:楊暉 洪東毅 供稿:溫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