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溫州市公安交管部門消息,2023年1月1日起,全省範圍內所有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將一律淘汰,這意味著,明年元旦起,如騎行“綠牌”電動自行車上路將面臨處罰。在此,交管部門提醒,請未置換的車主儘快完成更換。
一直以來,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存在較多安全隱患,騎行人的相關權益得不到應有保障。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備案之日起使用期滿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駛;使用期未滿七年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駛。
據市公安局交管局車管所數據顯示:溫州全市現有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290多萬輛,目前超過75%已完成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2022年全市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顯著下降。
那麼,如何鑒別非標電動自行車?如何辦理淘汰置換?市公安局交管局相關負責人,為市民進行了答疑解惑。
問:如何鑒別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
答:依據2019年4月15日實施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以下簡稱為“新國標”),要求最高時速不得大於25公里,整車品質不得大於55千克,車體寬度不得大於0.45米,前後輪中心距離不得大於1.25米,鞍座長度不得大於0.35米,蓄電池標稱電壓需在48伏以下,電動機額定功率需在400瓦以下,且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問:非標電動自行車置換淘汰如何辦理?
答:消費者可攜帶本人身份證、需要淘汰置換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前往正規的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家進行淘汰置換。淘汰置換過程中,需要依託“浙江e行線上”平臺,由淘汰回收代辦點在商家端操作,實現舊車“源頭登出、中間置換、後端回收、末端銷毀利用”的全閉環數字化管理。置換後,記得向商家要回收證明。
溫州市備案非標電動車回收臨時代辦點,可微信搜索“溫州交警”公眾號查詢。
問:為何非標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
答:1999年實施的電動自行車舊標準,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指標,易發生自燃現象,已不符合安全使用的需要。而且,非標電動自行車無防篡改技術,易被“加大電池容量、加裝其他裝置、改裝控制器或電機”等非法改裝,造成整車品質過重、電池短路保護不到位等,影響車輛的操縱穩定性和制動性能,易造成交通事故。
在此,交管部門提醒,如市民淘汰了非標車,想購置新電動自行車時,請購買已賦“浙品碼”的車輛及蓄電池,上牌需上“碼牌合一”的數字化車牌;騎乘電動自行車時,請佩戴好安全頭盔,確保文明行車,禁止擅自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莊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