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2年8個月,備受群眾關注的“3·23”特大黃金盜竊案,經過公安機關鍥而不捨、艱苦不懈的全力偵查,終於成功告破,三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捕歸案。日前,溫州市公安局召開打防侵財犯罪工作新聞發佈會,並通報洞頭“3·23”特大黃金盜竊案偵破情況。
2020年3月23日上午,洞頭區公安分局接群眾報警,該區大門鎮富民街某金店展櫃內2800余克黃金首飾被盜,價值共約100萬元。該案是洞頭有史以來最大的黃金盜竊案。民警在偵查中發現,現場沒有留下明顯的痕跡,作案人員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作案手法老練,極有可能是熟悉地形且有盜竊前科的人員所為。
案件發生後,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第一時間成立聯合專案組,儘管面臨重重困難,但偵查攻堅步伐從不停止。通過持續排查,曾因盜竊黃金被判刑、有多次盜竊前科的大門人陳某某被納入偵查視線。公安機關在調查時發現該陳某某正在從事走私犯罪,立即組織警力將該陳某某抓獲歸案。
隨後,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立即抽調偵、審專家集中會診,制定了審訊與偵查研判同步進行的偵查策略。專案組發現陳某某昔日的獄友翁某某,在“3·23”特大黃金盜竊案發生時,在甌海區經營著一家典當行,且與瑞安市某金店老闆吳某某存在不明緣由的資金往來,累計金額達60余萬元,兩人有重大銷贓嫌疑。公安機關立即傳喚上述兩人,經審訊,翁某某、吳某某向專案組供述曾多次從陳某某處收購盜竊黃金的事實。隨後,專案組以翁某某、吳某某的供述為突破口,對陳某某開展針對性審訊,全面突破其心理防線。2022年11月,陳某某向公安機關徹底交代了他們實施“3·23”特大黃金案盜竊和銷贓的全部犯罪。目前,該案部分贓款已經追回,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發佈會還通報了今年全市公安機關打擊治理侵財類犯罪工作成效。據悉,今年1至11月,我市傳統“盜搶騙”和電信網路詐騙發案數同比分別下降14.12%和29%,發生的22起“兩搶”案件全部偵破;傳統侵財類和電信網路詐騙類違法犯罪嫌疑人同比分別上升2.31%和32.67%。全市公安機關累計電話預警回訪勸阻易受騙群眾282.75萬人次,成功勸阻電詐案件12143起,為群眾直接避免損失3.2億余元,全市電信網路詐騙案件數和損失金額數,同比分別下降29.93%和20.99%,有效遏制了電信網路詐騙案件高發態勢。(中欣)